入户盗窃1800元也要被判刑,赔偿谅解可减刑-桐城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法律问题。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清楚“小偷小摸”到底有多严重——别以为偷点小钱就没事,入户盗窃哪怕只拿1800块,也可能蹲班房!咱们用大白话聊聊这个案子,顺便告诉你:万一遇到类似麻烦,该咋办最稳妥。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皖0881刑初2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5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黄某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行驶至大关某被害人王某家门前时,发现王某家中无人,遂翻窗进入其家厨房并找到卧室门钥匙,后通过该钥匙打开卧室大门进入屋内将1800元现金及一个黄金手镯盗走(该黄金手镯不予鉴定)。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已赔偿被害人王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相当于关押60天),并处罚金1000元。因为黄某之前被拘留过32天,所以实际还要关28天(从2025年10月13日到11月10日),罚金当场交清了。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入户盗窃是“高压线”,金额再小也犯法;但主动赔钱、取得谅解,能帮你少坐牢!
为啥这么说?
- “入户”是关键:黄某翻窗进别人家偷东西,这叫“入户盗窃”。法律上,只要进了别人家门偷东西,哪怕只拿500块,也直接算“数额较大”(不用等2000块才立案),必须按盗窃罪判刑。1800元看着不多,但因为是在人家卧室偷的,性质比路边扒窃严重多了——法院直接认定构成犯罪。
- 前科是“雷”:黄某2010年、2017年都因偷东西坐过牢,这次再犯,法官本来可能判更重(比如拘役3个月以上)。但好在他做了三件“救命事”:
- 立刻赔钱:案发后马上把1800元和手镯钱全赔给王某;
- 拿到谅解书:王某写了书面谅解书,说“原谅他了”;
- 老实认错:在派出所和法庭上全盘交代,还签了认罪认罚书。
这三招让法官从轻处罚,只判了2个月(没前科可能更轻,但有前科能减到2个月已是争取到的结果)。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条保命建议:
- 别碰“入户”底线:千万别以为“趁人不在溜进屋里拿点小东西没事”。法律上,翻窗、撬门进家偷东西,1块钱也算入户盗窃!一旦被抓,基本要留案底,影响子女考公、当兵。真手头紧,去打工别动歪脑筋。
- 第一时间赔钱求谅解:如果已经犯错(比如偷了钱),24小时内凑钱赔给失主,务必拿到对方签字的《谅解书》(写明“已收到赔偿,自愿谅解”)。这是减刑最有效的“护身符”——本案中黄某就靠它把刑期从可能的3个月压到2个月。
- 配合调查别耍滑:警察问话时如实说清经过(比如“我翻窗进去了,偷了1800块”),别抵赖。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让律师把关,一般能再减10%-20%刑期。但切记:先赔钱再认罪,光嘴上说“我错了”没用,失主不原谅照样重判!
最后提醒:很多人以为“金额小就没事”,但法律看的是行为性质。本案1800元判2个月,要是偷2000元以上(安徽标准),可能判3年以下!真遇到纠纷,别自己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帮忙谈赔偿、写谅解书——时间就是自由,拖一天可能多关十天。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例改编,人名已匿名处理。法律解读仅供参考,个案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