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帮人 跑分 可能坐牢-岳西律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号:(2025)皖0828刑初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汪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发展下线二十余人为上线提供银行卡信息用于转移网络赌博平台资金。被告人吴某是汪某发展的下线之一,吴某本人又发展了蒋某、王某、刘某、崔某等九人,并将九人的银行卡信息提供给汪某。
-
吴某本人提供5张银行卡用于"跑分"活动,2022年至2023年银行卡过账资金共计4781万余元。当银行卡被银行限制后,吴某还专门去银行柜台取现交给汪某。吴某从上线处收到佣金16.8万余元,支付下线7.3万余元,自己获利5.5万余元。
-
2023年6月至7月,蒋某在明知吴某是为网络赌博平台"上下分"的情况下,向吴某提供自己名下1张安徽某银行的银行卡。该卡过账资金1238万余元,蒋某非法获利1.2万余元。银行卡被限制后,蒋某两次取现5.6万元交给吴某。
-
其他下线人员如刘某、王某、崔某等人也提供了银行卡,过账资金从160多万到1000多万不等,各自获利几千元。但检察院后来撤回了对刘某、王某、崔某等人的起诉。
吴某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吴某接到警方电话后到案,第一次询问时没说实话,后来才如实交代;蒋某接到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吴某先后退出违法所得5.9万余元,蒋某退出1.2万余元。
法院判决结果:
- 吴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 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 没收两人违法所得共计7.1万余元;
- 没收吴某的4张涉案银行卡。
三、核心观点及应对建议
很多人以为"只是借张银行卡""帮忙取个现金"不算啥事,甚至觉得"我又没直接参与赌博诈骗"就没事。这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大错特错!轻则罚款,重则坐牢,一生留下犯罪记录!
关键真相一:什么是"跑分"?就是犯罪分子的"洗钱通道"
所谓"跑分",就是用你的银行卡帮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转移赃款。犯罪分子给你每天几百元"租卡费",看似轻松赚钱,实则你已成犯罪帮凶。本案中蒋某仅提供1张卡,过账1200多万元,就被判刑!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往往是陷阱。
关键真相二:立案门槛比你想象的低得多
法律规定,只要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 过账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或
- 非法获利达到1万元以上
就构成犯罪!蒋某获利1.2万余元,远超1万元标准,因此被判刑。别以为"只借1张卡""金额不大"就能免责,法律红线就在你身边。
关键真相三:不知道具体犯罪?照样要担责!
法院明确指出:只要明知对方可能用于违法犯罪(如本案中知道是"网络赌博上下分"),还提供银行卡帮助,就构成犯罪。那些每天给你几百元"好处费"的人,明显超出正常借卡范围,这就是警示信号!别再用"我不知道是赌博"当借口。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这样做能救命:
- 立刻挂失银行卡!如果已把卡交给他人,发现可能被用于违法活动,第一时间去银行挂失,切断犯罪链条。
- 绝不参与取现送钱!本案中多人因"帮忙取现"加重处罚,银行柜台取大额现金本就可疑,别为几百元葬送自由。
- 接到警方电话别慌但要实话实说!蒋某因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获轻判;吴某第一次不说实话,多担了刑责。
- 主动退赃争取宽大!两人因退回赃款获从轻处罚,越早退赃越有利。
- 警惕"高薪兼职"陷阱!凡是"租银行卡日结500元""帮忙取现每万给300"的,100%是犯罪!
最后提醒: 你的银行卡=你的"金融身份证"。出借1张卡可能让你背负犯罪记录,影响子女考公、自己贷款就业。为几千元蝇头小利,换来牢狱之灾和人生污点,这笔账怎么算都亏!记住:守住银行卡,就是守住人生底线。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或到派出所报案,别让贪念毁掉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