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越南新娘介绍费违法无效可退但需保留证据-宿松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26民初121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6月7日,被告余某与越南籍女子T某登记结婚。2025年2月,原告沈某经被告亲属介绍找到被告,请求帮忙介绍越南籍女子结婚。2025年2月6日,原告添加被告的微信,相互留了姓名和手机号,当天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30000元,被告随即转交给谢某。2025年3月18日,余某发微信指导沈某应对海关检查:"海关问认识多久要答6个月,问花多少钱必须说没花钱买老婆,是自己互相研究适合结婚"。后续聊天中,余某多次建议"去芜湖办无传染病证明""先结婚再办180天签证"。2025年3月25日,原告从银行取现100000元,自称另付2万元现金,但无法证明交给了被告。4月9日,谢某发微信对沈某说:"换人要加钱,没15万不办"。后谢某和越南女子返回越南,拒绝联系,下落不明。双方均报过警,但警方未刑事立案。
判决结果:
法院只支持被告退还原告微信转账的30000元,驳回原告要求退还120000元现金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指南
关键点就三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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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越南新娘"中介是违法的!
国家明令禁止个人搞涉外婚介(比如介绍越南、老挝女子结婚),这种协议法院直接判无效。就像本案,余某收钱牵线,哪怕双方签了字、写了保证,也统统没用——因为违法的事,法律不保护。 -
钱能退,但必须"证明确实给了"!
协议无效后,收钱的一方要退钱。但法院只认"铁证":- 微信/银行转账有记录?✅ 退!(如本案3万元)
- 现金支付没收条?❌ 不退!(原告说付了12万现金,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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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钱被老婆/亲戚卷走"的借口!
被告辩称"3万转给了越南妻子谢某,自己没拿",法院不采纳。因为你是直接收钱的人,和老婆怎么分钱是你们家事,不能坑客户。真被骗了,你只能回头找老婆追责,不能让客户买单。
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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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防坑:
别信"包办跨国婚姻"的私人中介!国家规定只有正规涉外婚介所(极少)能操作,个人收钱牵线全是违法的。如果对方让你"海关统一话术""假装自由恋爱",100%是骗局,赶紧跑! -
事中留证:
任何费用必须"留痕":
✅ 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备注"越南婚介费";
✅ 银行转账写清楚用途;
❌ 绝不付现金(除非对方当场写收条+拍视频)。
(本案原告败诉就因12万现金"说不清去向",法院无法查证) -
事后维权:
- 先报警:如果人跑了、钱被骗,第一时间报案。若警方不立案(如本案),拿《不予立案通知书》;
- 再起诉:凭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告到法院,重点证明"钱给了谁";
- 别贪"低价":本案中介开口要15万,还暗示"换人加钱",这类报价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大概率是诈骗。
最后提醒:
法律不是"谁哭得惨谁赢",而是"谁证据硬谁赢"。跨国婚介水很深,轻信口头承诺可能人财两空。真有婚恋需求,务必通过民政部门认证的正规渠道办理,省下的不仅是钱,更是后半生的安稳。
(注:文中沈某、余某等均为化名,细节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