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人后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必须赔-当涂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489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
2024年5月8日,王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445省道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与由东向西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赵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赵某住院26天,诊断为右腿骨折、小腿挤压伤。2025年5月,司法鉴定显示:赵某右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后续需取内固定物;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王某的三轮电动车登记在当涂县某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某保险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但免赔10%或100元,取高者)。王某垫付15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赔偿赵某149881.58元,王某个人赔偿7653.51元(已扣除垫付的15000元)。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必须知道的3件事
1. 别以为“非机动车保险不赔精神损失”——法院明确说了必须赔!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只赔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比如因伤痛导致的痛苦补偿)不用赔。但本案中,保险公司想耍赖说“保险条款免赔精神损失”,法院直接驳回!理由很简单:事故造成你实实在在的伤残痛苦,法律必须保护你的精神权益。
✅ 你该怎么做:
-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精神抚慰金(本案判了6000元),直接说:“当涂县法院判例明确要求赔,你们敢不认?”
- 保留伤情记录、鉴定报告,证明伤残等级(比如膝盖不能弯25%以上算十级伤残)。
2. 车挂靠在公司名下?实际开车人照样要自己掏钱!
王某的三轮车挂靠在当涂县某下有限公司,但他强调“公司没收钱、我不在公司上班”。法院没买账:挂靠不改变责任,保险公司赔完不够的部分(本案约2.2万元),还得王某自己补上。
✅ 你该怎么做:
- 开车前查清车辆实际归属:如果是挂靠车,必须确认挂靠公司是否买了足额保险(本案保险限额30万,但免赔10%,导致王某还得自掏7000多元)。
- 出事垫钱要留凭证:王某用微信转给交警15000元,法院才认可这笔钱能抵扣赔偿。
3. 自己找鉴定机构也有效!但别犯低级错误
保险公司狡辩:“赵某自己找的鉴定所,不算数!” 法院却支持了——因为鉴定机构有资质、结果和医院记录对得上。但如果你犯了两个错,结果可能被推翻:
- ❌ 错误1:鉴定完不配合保险公司复勘(本案赵某没配合,但法院仍认可,因证据链完整);
- ❌ 错误2:收入证明造假(赵某声称月入8500元,却拿不出银行流水,法院只按每天100元算误工费)。
✅ 你该怎么做: - 做伤残鉴定选司法局官网公示的正规机构(本案用安徽江东司法鉴定所);
- 工资收入必须有银行流水+单位盖章证明,否则法院可能按最低标准算(本案误工费直接从5万砍到1.8万)。
最后提醒:
三轮车、电动车出事故,千万别听保险公司一句“我们不赔”就放弃!
记住3步:① 立即报警定责;② 保存所有医疗单据;③ 鉴定时选正规机构+同步拍照留证。
本案胜诉关键就是:赵某的伤情、鉴定、费用环环相扣,让保险公司无漏洞可钻。
你的伤,法律说值多少钱,就该赔多少——包括让你睡不着觉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