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肇事者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 - 汉寿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722民初27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某月某日,黄某驾驶未登记的小型机动车在某路段由西往东驶入道路时,与由北往南通过该路段由康某驾驶的某二轮机动车相撞,造成康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康某被送往某医院住院治疗11天,黄某垫付医药费7815元。该事故经某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康某负次要责任。2025年8月23日,康某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康某十级伤残,误工180日,护理60日,营养90日,后续治疗费12000元。
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康某各项损失163366.6元;驳回康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财产损失2000元因无证据未获支持)。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很简单:如果开车没买交强险(强制保险),出了事故哪怕你只负主要责任,也得先赔够“交强险”的保额(比如医疗费最高1.8万、伤残赔偿最高11万),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 本案中,黄某的车没买交强险,法院就让他先赔满交强险的额度(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4万多),剩下的才按70%比例赔。这比普通事故赔偿更重——普通情况是直接按责任比例赔,但没交强险就得“先赔满再分责”。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4点,少踩坑!
-
事故后第一件事:报警拿认定书!
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是“铁证”,法院基本直接采信(像本案黄某说“不是我开的车”但没复核也没证据,法院没采纳)。关键提醒: 如果对认定书不服,必须在3天内向交警队申请复核!超时就当认了,像黄某这样开庭才喊冤,法院不会管。 -
查对方有没有买交强险——这是“救命稻草”!
- 如果对方没买交强险(像本案),索赔时死磕“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医疗费最高1.8万、伤残赔偿最高11万,这部分对方必须全掏,别被“按责任比例赔”忽悠了!
- 自己动手查: 事故现场直接问对方保单,或让交警在认定书里写明“未投保”。没保单?赶紧起诉时要求法院调取车辆登记信息(交强险是强制的,没买车管所会有记录)。
-
证据要攒齐,别等用时两眼黑!
- 医疗记录: 住院发票、病历、用药清单全留好(像康某凭这些算出1.2万多医疗费)。
- 收入证明: 务农的拿村委会证明+土地证,上班的拿工资条(本案康某务农,法院按农林牧渔年收入算误工费)。
- 伤残鉴定: 别自己拖!出院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像康某8月申请,9月出结果),拖太久可能超诉讼时效。
- 特别注意: 财产损失(如修车费)必须有发票!康某要2000元修车费却没证据,法院直接驳回。
-
责任比例别慌,交强险“保底”最实在!
事故认定书说你负次要责任(比如30%)?先确保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赔满:- 医疗费超1.8万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赔(如本案超的1.2万,黄某只赔70%即8681元);
- 伤残赔偿没超11万?对方必须全赔!
一句话口诀:没交强险的车,撞人先赔“保底钱”,剩下的再算账!
最后唠一句:交通事故别私了!尤其对方没保险的,看似“和气”可能让你白吃亏。赶紧固定证据、报警、找专业律师梳理步骤——损失小的走简易程序(像本案3个月判完),损失大的别超1年诉讼时效。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帮认真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