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协议约定35万包干价还清贷款后应退多付款项当保证金-怀远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321民初80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公司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汽车销售等业务,常某是该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7月19日,韩某和常某签《订车协议》,约定韩某买解放牌牵引车一辆,打包价35万元(包含手续费、上牌费、保险费等所有上路费用),韩某把自家皖C380**货车作价12万元抵给某公司。当天韩某微信转给常某2000元。2020年8月20日,某公司给韩某的车交了购置税2万多元、买了交强险。2020年8月22日,韩某和某公司签了《挂户合同》,把新车挂靠在公司运营。2020年10月2日,韩某又微信转给常某13550元。之后两年多,韩某向一汽租赁公司还清车贷233100元,2023年2月20日最后一笔还完。韩某算账发现:微信转账15550元+货车抵款12万元+车贷233100元=总共付了368650元,比协议35万元多出18650元。韩某认为这多出的钱是"保证金",要求某公司和常某退还。某公司却说车不是他们卖的,也没收保证金,还说是韩某虚假诉讼。
法院判决:某公司10天内退还韩某18650元;驳回韩某对常某和利息的请求;案件受理费133元由某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关键就一句话:签了"包干价"协议,还清贷款后多付的钱就是保证金,必须退! 很多车主买车时被收各种"手续费""管理费",最后发现总价比合同高,但不知道怎么维权。本案给了三个重要提示:
1. "包干价"协议就是护身符,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韩某能赢的关键是《订车协议》写明"35万元打包价,包含上牌保险所有费用"。现实中,销售常口头说"全包价",但合同只写"车价",后续再收手续费。提醒您: 交钱前必须让对方在合同里写清"总价包含哪些费用"(比如上牌费、保险费、GPS费),并备注"无其他附加费用"。如果对方推脱,宁可不买!
2. 多付的钱就是保证金,别被"没写具体金额"忽悠
某公司狡辩说"协议没写保证金具体数",但法院认为:既然35万是包干价,多付的18650元自然算保证金。很多车主吃亏在以为"保证金必须单独写金额",其实只要合同承诺"还清贷款退保证金",多付的差额就是保证金。下次发现总价超合同,直接列清单:微信转账+旧车抵款+车贷总额-合同价=该退的钱。
3. 别只盯着收钱的人,要找公司担责
韩某把钱转给常某(公司员工),但法院判公司退钱,因为常某是"履行职务"。现实中销售员收钱后跑路,公司常耍赖说"个人行为"。记住三步:
① 查销售员是否公司员工(看社保或工商登记);
② 保留所有付款凭证(微信备注"购车款");
③ 起诉时把公司列为被告(别光告个人)。
最后提醒:还清贷款后30天内就要催退款!本案韩某2023年2月还清贷款,及时要钱才赢了。如果拖太久,公司可能抵赖说"早退过了"。遇到纠纷别怕,按这三步收集证据:合同、转账记录、还款证明,直接去法院起诉。包干价买车多付的钱,法律一定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