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巢湖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农民工朋友咨询“包工头跑了,工资找谁要”的问题。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出炉的法院判决,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欠薪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很典型,法院明确说了:包工头欠你工资?别慌!先找总承包单位要钱,他们必须“兜底”支付! 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例,保证你一读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81民初85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照搬法院认定内容,我只改了人名和公司名,方便你理解):
中铁某局有限公司中标安徽大学某新校区项目后,分包给北京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又把劳务部分转包给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再分包给包工头黄某。2024年5月,黄某雇蒋某的班组干屋面贴砖活,7月完工。
2024年7月15日,有人冒用蒋某的名字(写成蒋某乙)签了工资代领授权书,授权李某代领10000元,钱实际被黄某拿走了。蒋某提供了2024年8月3日黄某签字的结算单复印件,写明欠工资71800元。2025年1月3日,蒋某给北京某公司发短信说:班组总工资59220元,已领10000元,还欠49220元。后来北京某公司付了49220元到农民工账户,2025年5月20日又付了2000元。
庭审时蒋某说:他确认收到49220元,但10000元生活费是李某冒领后转给黄某的,自己只追回3500元;北京某公司会计黎某口头答应补钱,今年又给了2000元,现在还差4500元没拿到。蒋某强调:那条确认短信不是他发的,是黎某偷偷拿他手机发的。黄某一直拖着不付钱,蒋某多次讨要无果,2025年7月14日起诉到法院。
判决结果很简单:
法院判黄某和北京某公司一起付给蒋某4500元工资;其他要钱的请求(比如多要的1万多元)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遇到欠薪别只盯包工头,总承包单位才是“钱袋子”!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关键就一句话:包工头欠你工资,总承包单位必须先掏钱!
这个案子最值得农民工朋友记住的点是:根据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工程要是被层层转包(就像本案中中铁某局→北京某公司→黄某这样),包工头跑了或赖账,你直接找总承包单位要钱就行!他们必须“兜底”支付,再自己找包工头追偿。
法院在判决里写得明明白白:北京某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没管好包工头黄某发工资的事,导致蒋某被欠薪,所以得和黄某一起赔钱。但中铁某局因为是合法发包(没转包给皮包公司),就不担责。
如果你遇到类似欠薪,照着这3步做,省时又省力!
- 先别死磕包工头:很多农民工一被欠薪就只找包工头,结果人跑了钱没影。记住:第一时间联系总承包单位(比如本案的北京某公司),亮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说“法律要求你先行清偿”。他们不敢拖,因为不付可能被罚钱、上黑名单。
- 证据要像“手机拍照”一样简单:
- 工资单、结算单(哪怕只有复印件,像蒋某这样);
- 微信/短信记录(比如讨薪聊天、转账截图);
- 工友证言(多个工友一起作证更有力)。
本案蒋某赢就赢在:有短信、转账记录、工友证明冒领事实。哪怕包工头不签字,法院也能结合证据判。
- 警惕“代领陷阱”:
本案10000元被冒领,就是因为蒋某没亲自签字。以后工资必须本人领! 如果公司要求代领,一定留录音/视频证明你同意(比如拍个视频说“我授权李某领5000元”),否则被坑了很难追回。
最后提醒:农民工朋友别怕打官司!本案诉讼费才85元(法院判欠薪方出),而且简易程序快得很(本案半年就判了)。要是你被欠薪,赶紧收集证据找总承包单位谈;谈不拢,直接起诉,法律永远站在干活拿钱的老实人这边!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公益整理,旨在帮助普通群众读懂法律。遇到纠纷别慌,保留证据、用对方法,你的血汗钱一分都不会少!(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司法惯例隐去,案例编号真实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