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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郑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郑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05民初2281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6日16时19分许,张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10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郑州航空港区时,与同方向行驶的朱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朱某受伤。经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实验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因未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责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朱某前期已获赔医疗费168893.09元(含交强险垫付18000元)。本次诉讼中,朱某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法院认定其损失包括:医疗费2050.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5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9785.84元、误工费31088.76元、交通费820元、伤残赔偿金16810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检查费1751元,合计229345.7元。

判决结果:保险公司赔偿朱某229345.7元;驳回朱某关于病历打印费106.8元的诉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伤了不能光忍着,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但证据要留全。很多老乡遇到事故时,要么觉得"走法律程序太麻烦"自认倒霉,要么乱要赔偿反而拿不到钱。这里用大白话教你三步走:

第一步:现场保证据,别被忽悠"私了"

第二步:算钱有标准,别被保险公司"砍价"

第三步:分清谁赔钱,别找错人

最后提醒

  1. 时效要紧:人身伤害诉讼期3年,但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
  2. 别信"全权代理"黑中介:本案朱某自己找正规律师(法院明确写了代理律师信息),拿回22万多;
  3. 伤还没好别签协议:朱某分两次起诉,前期只赔医疗费,评残后再要伤残赔偿——重伤者一定要等治疗终结再算总账!

(注:文中朱某、张某、中国某有限公司等名称已按规范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