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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书面合同也能追回货款,关键证据要留好 - 余干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余干律师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处理经济纠纷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没办法要钱”,结果白白吃了亏。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子,教大家怎么在买卖交易中保护自己的钱袋子。案子很简单:卖鱼的老板没拿到货款,对方玩失踪,最后法院还是把钱判回来了。你要是也遇到类似情况,看完这篇就明白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7民初303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7日三次向冯某购买黄鱼,货款共计257,000元。张某于2024年7月9日向冯某支付货款50,000元,于2024年10月15日向冯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条今借到冯某现金贰拾万零柒仟元整(207,000元)2024.10.15号据今借人张某XXX”。后经冯某多次催收,张某至今欠货款207,000元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支付冯某货款207,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4,406元。简单说,冯某赢了官司,钱能拿回来。

三、核心观点:没合同别慌,证据到位照样赢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一点是:买卖交易没签书面合同,法院照样支持你拿回货款!很多人一听到“对方跑路”“没签合同”就觉得自己没戏了,但本案证明——只要证据扎实,法律就是你的“收款利器”。

为什么冯某能赢?关键在三件事

  1. 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锁死交易事实
    冯某没和张某签合同,但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约定买黄鱼)和转账记录(证明张某付过5万元)。法院一看:聊天里说清楚了数量、价格,钱也实际转了,这就是买卖关系成立的铁证!
    → 你该怎么做:下次做生意,哪怕对方是熟人,也用微信说清楚“买什么、多少钱、何时交货”。转账时备注“货款”,别用现金!万一出事,手机里的记录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2. “借条”变“欠条”,名称错误别怕
    张某写的是“借条”,但内容写的是货款(207,000元),法院直接认定这是欠货款的凭证。因为冯某根本没借钱给张某,所谓“借款”纯属换了个名头。
    → 你该怎么做:如果对方欠钱,要求写“欠货款XX元”的欠条,别用“借条”。万一他写了“借条”,立刻补一句微信:“这张借条实际是欠我的货款,对吧?”——这样就能堵死对方狡辩的路。

  3. 对方玩失踪?法院公告照样判
    张某失联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在报纸上发通知),他没出庭答辩,等于自动放弃权利。冯某有证据在手,法院直接缺席判决。
    → 你该怎么做:对方不接电话、找不到人?别干等!马上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找人,公告期满(60天)就能开庭。拖越久,对方转移财产风险越大,建议欠款3个月内必须行动

最后提醒大家

记住:做生意,合同是锦上添花,证据才是雪中送炭。下次遇到“对方不给钱”,先检查手机里的记录——八成能救急。要是还不放心,找当地律师快速梳理证据,比干着急强百倍!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符合法律文书匿名要求;文中不涉及任何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