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撞人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宜黄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026民初94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日21时10分左右,朱某甲骑着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车主是叶某),违规开在机动车道上,通过宜黄大桥西侧路口时没注意安全,超车时撞上了前面肖某骑的二轮摩托车。两辆车都坏了,肖某也受伤了。交警调查后认定,朱某甲要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肖某当天去宜黄县某甲医院看门诊,花了387.5元;第二天在宜黄县某乙医院检查发现脊椎骨折;9月5日住院11天,花了1.8万多元。后来鉴定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还要1500元。总共损失22万多元。
法院最后判决:朱某甲的父亲朱某乙要赔给肖某17万9千多元(如果朱某甲自己有钱,先从他钱里扣,不够再由他爸爸补)。但肖某自己也要承担20%的损失,因为她一开始拒绝住院治疗,导致伤情加重。电动车车主叶某(朱某甲的奶奶)不知情,不用赔钱。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交通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其实藏着几个关键点,普通人一不小心就可能吃大亏。我当律师多年,专门帮老百姓处理这类纠纷,总结出三条“保命法则”,你一定要记住:
1. 未成年孩子骑车出事,家长别想“甩锅”
朱某甲才15岁(2009年出生),还是个孩子。法院为啥让他爸爸赔钱?因为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孩子闯祸,家长兜底!就算孩子偷偷拿钥匙骑走电动车(像本案中叶某奶奶不知情),只要孩子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就得负责。
→ 你该怎么做?
- 家长要盯紧孩子:别让16岁以下孩子骑电动车上路(江西规定16岁才能骑),尤其别让他们开机动车道、闯红灯。车钥匙随手锁好,别放孩子能拿到的地方。
- 出事后别狡辩:朱某甲他们想推翻交警认定书,说“不是我撞的”,但拿不出监控或证人,法院根本不信。记住:事故现场马上拍照、找目击者、配合交警,别等一年后才找证人(像本案证人时隔一年作证,法院直接当废纸)。
2. 受伤后拒绝治疗?小心自己少拿赔偿
肖某最冤的是:明明是对方全责,但法院砍掉她20%的赔偿!为啥?因为医生当天就说“要住院”,她却签字拒绝,结果伤情恶化。法院认为:“你自己不治,扩大了损失,就得自己扛一部分”。
→ 你该怎么做?
- 医生让住就住,别省小钱吃大亏:哪怕觉得“没事”,也乖乖按医嘱治疗。所有检查单、发票、病历本都收好(像肖某保留了完整记录,才保住80%赔偿)。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本案中叶某奶奶出事第二天就找肖某说“省点钱”,幸亏肖某没答应。记住:伤情不明时,千万别签“一次性了结”协议,等伤好再谈赔偿。
3. 车主不知情,真的不用赔钱!
叶某奶奶是电动车主人,但她证明“孙子偷骑,自己完全不知情”,法院就判她不用赔。为啥?因为法律只规定机动车车主要担责(比如小汽车),但电动车是非机动车,车主没过错就不赔。
→ 你该怎么做?
- 借车前必须问清对方年龄:如果借给16岁以下孩子,出事你得赔!最好写个简单借条,注明“仅限成人使用”。
- 车被偷/被偷骑,立刻报警:像本案叶某,如果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记录,就能证明自己不知情,彻底免责。
最后敲黑板:
交通事故不是“谁撞人谁全责”那么简单!
- 你是孩子家长:管好车、管好娃,出事别赖交警认定书(推翻难度极大)。
- 你是受伤方:治疗别拖延、证据全留好,哪怕对方是孩子,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 你是车主:非机动车(如电动车)被偷骑,及时报警就能免责;但如果是汽车,必须证明你没过错(比如锁好车)。
安全无小事!骑电动车务必走非机动车道、戴头盔、不超速。万一出事,记住三步:报警→就医→找专业律师。别学本案肖某,为省小钱拒绝住院,反而少拿4万多赔偿——你的健康,比钱金贵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