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出事故要先赔1.8万医疗费再按责分担 - 南城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021民初216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09月15日08时13分左右,被告江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南城县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车行至李某-厚源乡道2公里100处新街村路段时,遇行人杨某由左往右跑步横过道路,因避让不及,摩托车与行人杨某发生碰撞致倒地,造成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至南城县某医院住院14天,花费医药费62371.63元、门诊费1592.2元;后转入南昌大学某医院住院25天,花费医药费47498.82元、门诊费18元。经鉴定,杨某因脑外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精神和身体各一处),需后续治疗费3.5万元,误工期270天、护理期120天、营养期120天。交警部门认定江某和杨某负同等责任,江某不服申请复核,上级交警部门维持原认定。另查明,江某的摩托车未注册登记、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前杨某在家务农,其父母年满85周岁以上,由4个子女共同赡养。江某已垫付5.5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江某需在10日内赔偿原告杨某205598.91元(总损失32万余元扣除江某已垫付的5.5万元),同时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看似是“双方同等责任”,但法院判车主多赔近六成(55%),关键就在没买交强险!我们用大白话拆解重点,帮您避坑:
1. 车主不买交强险?出事先赔“保底钱”!
-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就像开车必须带驾照一样。本案中江某的摩托车没投保,法院直接让他先赔两笔“保底钱”:
- 医疗费保底1.8万元(住院费、药费等):不管事故谁的责任,只要撞伤人,车主必须先赔这1.8万。
- 伤残赔偿保底18万元(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等):本案杨某的伤残相关损失16.9万元没超18万,江某得全额赔。
- 为什么这么严? 国家设交强险就是为了快速保障伤者基本治疗费。车主不买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伤者,法律绝不允许!
2. 责任比例≠简单“五五分”!
- 交警说“同等责任”,普通人以为各赔一半。但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
- 机动车和行人事故,行人危险性更大,法院常让车主多担责(本案定车主55%、行人45%)。
- 关键细节:杨某是“跑步横穿马路”,如果他当时醉酒(如被告声称),可能少赔;但因没证据,法院仍按同等责任算。
3. 普通人自救3步法
- ① 车主必做:立即买交强险!
别学江某省小钱吃大亏。摩托车、电动车只要上路,必须买交强险(保费几十元到几百元)。不买保险出事,1.8万医疗费保底赔,可能倾家荡产! - ② 伤者必做:盯紧“交强险优先赔”!
事故后索赔时,直接要求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赔(医疗1.8万+伤残18万)。哪怕对方全责,也要主张这笔钱——这是法律给您的“救命钱”。 - ③ 证据要扎实:
- 住院记录、发票、交警责任认定书必须保存好;
-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如本案杨某申请复核),3天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过期无效;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所有垫付款写清楚收据。
最后提醒:本案杨某总损失32万,因江某没保险,实际赔了20万+。如果江某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先赔19.8万(1.8万医疗+18万伤残),江某个人只需赔剩余部分的55%(约6.6万),能省14万!守法不是吃亏,是给自己买平安。 遇到事故别慌,先报警固定证据,再咨询专业律师——毕竟命只有一条,钱能再赚,法律却不会等您“事后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