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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完工后经理签字确认欠款法院判令支付-井冈山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井冈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81民初160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井冈山市某经营部从事橱柜、厨电制作及安装业务。2020年至2021年,井冈山市某经营部为井冈山市某有限公司承接的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橱柜、厨电制作及安装。井冈山市某经营部在对井冈山市某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进行施工前,均由井冈山市某经营部员工尹某通过微信向井冈山市某有限公司财务朱某发送报价单,经朱某确认并支付相应订金下单后进行施工。后经井冈山市某经营部与井冈山市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某、颜某结算,井冈山市某经营部出具已安装橱柜明细表一份,载明产生工程款共计195139元,共付定金87000元,余款108139元未付,谢某、颜某在明细表上注明属实并签字确认。后井冈山市某经营部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导致成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井冈山市某有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把拖欠的108139元工程款全部付给井冈山市某经营部,连案件受理费1231.39元也得由他们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欠款问题,你应该这样处理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干活、他签字、钱不给,最后法院帮你把钱要回来了!很多做装修、定制家具的老板常遇到这种事——活干完了,对方耍赖不给钱。但井冈山市某经营部为啥能赢?因为他们做对了三件事,你也该学起来!

第一,开工前留“白纸黑字”的证据,别光靠嘴说!
对方让你们做橱柜时,井冈山市某经营部没急着开工,而是让员工尹某先通过微信把报价单发给对方财务朱某,等对方确认并付了定金才动手。这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先问清价格、对方点头同意,你才掏钱——微信聊天记录就是你的“电子收据”。
你该怎么做?

第二,完工后找负责人签字,别怕“多此一举”!
工程做完,井冈山市某经营部没直接催款,而是做了份明细表,找到对方项目经理谢某、颜某签字确认“欠款108139元属实”。这个签字太关键了!法院一看:项目经理都盖章了,公司赖不掉。
你该怎么做?

第三,催款时留痕迹,别只打电话!
井冈山市某经营部催款时,继续用微信联系对方财务,这些记录成了法院判案的“铁证”。最绝的是:对方公司收到传票后,居然连法庭都不来!但法院照样判他们输——因为你证据足,他不出庭等于自己认栽。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别被“公司跑路”吓住!
很多人以为对方是公司就难告,但法院认的是“证据”不是“公司名”。就像本案,被告连庭都不出,法院照样判付全款+利息。你只要做到:
✅ 报价有确认
✅ 结算有签字
✅ 催款有记录
——哪怕对方消失,法院也能冻结公司账户把钱划给你!

记住:工程款不是“要不到”,而是“没留证”。 下次再遇到拖欠,别干等、别求人,该留证据时就留证据,该起诉时就起诉。你的辛苦钱,一分都不能少!(本文由井冈山地区法律实务经验总结,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