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利息按LPR四倍主张获法院支持-贵溪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681民初242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6月4日,贵溪某甲公司、贵溪某乙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借款总协议》,约定两公司作为共同贷款人,向江西某公司提供借款39,790,000元,江西某公司用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作抵押担保。为操作方便,双方又分签了多份合同:
- 2019年6月5日,贵溪某甲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四份《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11,490,000元(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8,000,000元(期限至2020年10月30日)、5,600,000元(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22,700,000元(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同日,双方签四份《抵押担保合同》,对配套设施、机械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办理了抵押登记。
- 2019年6月5日,贵溪某甲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合作协议》,约定提供供应链资金10,000,000元,年收益7.8%,逾期按日万分之三付违约金。
- 2019年6月5日,上海某公司、徐某、高某与贵溪某甲公司签《保证合同》,为借款和供应链资金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为主债务到期后三年。
2019年6月11日,贵溪某甲公司向江西某公司支付借款47,790,000元及供应链资金10,000,000元。2020年4月,第一笔借款展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3年1月,上海某公司和高某书面确认继续担保三年,但徐某未签名(后经鉴定签名非本人)。江西某公司一直未还本付息,经多次催收无果,两原告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 江西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9,790,000元及利息、8,000,000元及利息、供应链资金10,000,000元及利息;
- 逾期利息统一按年利率12.4%(即LPR四倍)计算至还清日;
- 支付律师费200,000元;
- 两原告对抵押财产(土地、设备等)拍卖款优先受偿;
- 上海某公司和高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驳回对徐某的诉讼请求(因担保签名系伪造)。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借钱不还时,逾期利息别乱要,按LPR四倍主张才稳赢! 法院为啥支持原告把合同里“日万分之三”的高利息(实际年利率18.75%)降成12.4%?因为国家规定: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LPR的四倍(目前一年期LPR约3.1%,四倍即12.4%)。原告主动按这个标准要钱,法院立马支持;要是硬要合同里的高利息,反而可能一分都拿不到!
更值得警惕的是担保陷阱——徐某因“继续担保确认函”签名被鉴定为假,直接免责。这等于告诉债权人:担保人没亲手签字,等于白忙一场!
遇到类似借钱纠纷,普通人这样做才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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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别贪高,直接写“LPR四倍”
合同里别写“日息万分之三”这种模糊条款,改成“逾期利息按起诉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LPR每月公布(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就能看到),法院直接认。像本案原告主动降利息,反而全拿回钱;要是死磕高利息,可能利息部分全泡汤。 -
担保必须“人证物证”双保险
- 担保人必须当面签字+按手印,最好拍视频录下他说“我自愿担保”的过程(本案徐某因照片证据不足翻车);
- 保证期快到期时,提前1个月让担保人重签确认函(像上海某公司和高某这样续签才有效),千万别等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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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是“保命符”
不动产(土地、厂房)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抵押登记;设备等动产去“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在线登记。本案因登记完备,原告能优先拿回钱;要是没登记,就算有合同也白搭! -
律师费写进担保合同才报销
本案律师费能要回来,只因《抵押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里写了“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下次签合同时,务必在担保条款中加一句:“包括律师费、催收费等”,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 -
催收要留“铁证”
每次催款用邮政EMS(保留寄单)或短信/微信(截图公证),写明“要求X月X日前还XX元”。本案因多次有效催收,诉讼时效没过;要是光口头催,3年时效一过,法院直接驳回!
最后提醒:借钱前做三件事——查对方征信(支付宝搜“信用中国”)、抵押物查查封(登记中心可查)、担保人现场确认。真遇到拖欠,别自己瞎发律师函,3个月内找专业律师介入,拖越久证据越难补!记住:法院只认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感情再好也得把合同签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