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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必须支付本金及利息 - 泾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泾县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有朋友问:“公司卖了货,对方不给钱怎么办?能要回利息吗?”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讲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卖方把设备交好了,买方却拖着不付款,最后法院判买方不仅要把欠的钱全付清,还得加算利息。如果你也遇到“货发了,钱没到”的情况,一定要看完这篇,关键步骤我用大白话给你说明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23民初307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12日,河南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与泾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由河南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向某公司提供智慧黑板、实物展台等货物,并负责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交货地点为泾县某学校。河南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但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款项。截至起诉之日,某公司仍欠河南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款项153000元未支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公司必须在15天内支付河南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53000元,同时从2024年3月6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逾期利息(利息算到钱付清那天为止)。另外,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按LPR利率1.5倍计算利息”的额外要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货款拖欠别慌,三步守住你的钱袋子!

核心观点一句话
买卖合同中,卖方交货后买方拖欠货款,必须全额支付本金+法定利息,但利息标准不能自己乱定,得按国家公布的利率来算。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点是:合同只对签约双方管用(法律上叫“合同相对性”)。比如本案中,货是送到泾县某学校的,但签合同的是某公司,所以只能找某公司要钱,不能直接找学校。另外,拖欠货款的利息不是你想算多少就多少——原告一开始要“1.5倍LPR利率”,但法院只支持了基础利率(3.45%),因为合同没写清楚违约条款,原告也没证明自己实际损失有多大。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三步!

  1. 签合同时,把“钱”写明白

    • 别光口头说“尽快付款”!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
      • 具体哪天前付款(比如“收货后30日内付清”);
      • 违约了怎么算利息(比如“逾期按LPR利率1.3倍计算”)。
    • 为啥重要?本案原告就是因为合同没写利息标准,只能按最低利率算,少赚了一笔钱。
  2. 交货后,证据要“随手存”

    • 货送到了?让对方签收单!
    • 电话催款了?用微信文字记录(比如发“请于X日前付153000元”,对方不回也算证据);
    • 聊天记录别删!法院最认这个(本案原告就靠微信记录赢了官司)。
    • 重点提醒:如果货是送到学校、工厂等第三方的,合同里必须写明“收货方是XX公司”,别搞混责任主体——本案交货地是泾县某学校,但钱还得找签约的某公司要!
  3. 对方拖钱,别等“一年半载”

    • 先友好催款:发书面通知(微信、邮件都行),留好截图;
    • 超3个月不给?直接起诉!别怕麻烦,本案原告从催款到起诉只用了1年(2024年3月催,2025年9月立案),法院快速判了。
    • 起诉时注意:
      • 利息起算日从“应付款日次日”开始(本案是2024年3月6日);
      • 利率别乱标!查“中国人民银行LPR”最新数据(本案按3.45%判),法院只支持合理部分。

最后提醒
很多老板觉得“不给钱就拉倒”,结果拖成坏账。其实法律很保护守约方——只要证据齐全,法院基本会判付本金+利息。但记住:超过3年不催款,可能丧失胜诉权(法律叫“诉讼时效”)!所以,发现对方拖欠,立刻按上面三步行动,你的钱才安全。

(注:本文仅针对案例解读,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案例中企业名称、人名已按规则隐去,如“泾县新时代精英学校”改为“泾县某学校”,“潘某强”改为“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