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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须赔偿全部损失-进贤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进贤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124民初499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20日16时31分,王某驾驶某低速汽车在进贤县文港镇柳林村倒车时,碾压行人邹某腿部致其受伤。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邹某无责任。邹某住院18天,花医疗费36055元,医嘱需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护理。后经两次鉴定,均确认邹某右踝关节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约3000元。王某所驾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该保险公司已垫付18000元,王某垫付3548.72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中国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邹某80999.6元;
  2. 王某赔偿邹某21926.28元;
  3. 驳回邹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必须知道的3个关键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作为处理过上百起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该怎么做:

第一坑:以为“全责=保险公司全赔”,结果自己倒贴钱!
本案中王某负全责,但法院判保险公司只赔8万多,王某自己还得掏2万多。为什么?
交强险有“天花板”:医疗费最多赔1.8万元(本案医疗费3.6万,超支的1.8万+其他费用由王某承担)。记住:

第二坑:私了后伤情加重,想再索赔没门!
邹某没签“私了协议”,坚持做了伤残鉴定。但现实中很多人收几千元就撤案,结果:

第三坑:自己委托鉴定被推翻,钱打水漂!
邹某先自己花了2400元做鉴定,保险公司不服又申请法院重鉴。虽然结果一样,但风险极大

最后送你3句保命话:

  1. “122先报警,别现场谈钱”——事故后立刻打122,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
  2. “医疗费票据全留好,一张别丢”——包括复查小票(本案邹某追加561元复查费被支持);
  3. “伤残鉴定等3个月,司机跑不了”——交强险赔完还有商业险,肇事司机躲不过赔偿。

(注:本文为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证据分析。文中王某、邹某、中国某保险公司等名称已按司法惯例隐去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