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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车违约后还需赔偿实际损失-宜春律师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宜春律师


案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民终189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2日,江西某公司与解某就XXX号车签订《购车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合同》,合同约定:车辆总价为626,000元,首付款100,000元,剩余购车款526,000元,分24个月付清,每月还款21,917元,在2021年12月22日前付清。合同第十三条约定,"乙方(解某)承诺:如乙方超过45天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车欠款本息及各项税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江西某公司)一切经济损失,支付甲方未归还总款项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将剩余款项、利息及各种税费全部支付完毕;2、扣押乙方所购车辆...同时甲方有权变卖或拍卖该车辆...乙方所购车辆经变卖、拍卖仍不足偿还所欠甲方购车款本息及各项税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合同签订后,除首付款,截至2021年8月15日,解某总共支付了183,419元购车款。因解某未按约定还款,江西某公司于2021年向高安市人民法院起诉解某,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该院于2021年11月24日作出判决:解除合同;解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案涉车辆返还给江西某公司;驳回江西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写明"原告以后有证据证明其损失情况,可另行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损失"。2022年2月,江西某公司将XXX号车收回,2022年2月25日,江西某公司将该车出售给案外人,售价180,000元。2024年11月18日,江西某公司再次起诉解某,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欠款。

法院最终判决解某需向江西某公司支付162,581元(计算方式:526,000元-183,419元-180,000元),二审维持原判。

合同解除了,为什么还要赔钱?

很多小伙伴看完这个案子一头雾水:"合同都解除了,东西也还回去了,为什么还要赔钱?"这正是本案最需要大家明白的关键点!

核心真相:合同解除不等于责任免除。就像你租房子,虽然租约到期搬走了,但如果你把墙打穿了、把地板烧坏了,房东还是可以找你赔钱。法律上有个专业说法叫"结算和清理条款"——就是专门用来处理合同结束后怎么算账、谁该赔谁钱的约定。

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虽然2021年法院判决解除了合同,但合同里关于"变卖车辆后不足部分由违约方补足"的约定仍然有效。解某作为违约方,不能因为把车还回去就一走了之,还得赔偿江西某公司的实际损失。

三个重要提醒,帮你避免"解约后还赔钱"的坑

1. 诉讼时效不是从违约时开始算,而是从"知道确切损失"时算起

解某上诉时说:"2021年就知道损失了,现在2024年才起诉,早超过3年诉讼时效了!"但法院没采纳,为什么?

因为2021年那个案子中,法院明确说"损失无法核算,以后有证据可另诉"。所以诉讼时效应从2021年11月24日判决生效后开始重新计算3年。江西某公司2024年11月18日起诉,刚好卡在3年期限内。

给你的建议:如果你是卖家(债权人),对方违约后:

2. 车辆价值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实际交易价最有说服力

本案中江西某公司提供了两份证据:

解某不认评估报告,又不肯申请重新评估,法院最终采信了实际交易价格180,000元。为什么?因为:

给你的建议:要证明损失金额,优先准备:

3. "以租代购"合同要特别小心,车辆价值容易扯皮

本案中《汽车租赁合同》表面是租车,实际是"以租代购"(租满后车归承租人)。法院认为这实质就是变卖车辆的价格。

给你的建议

最后一句话总结

合同可以解除,但违约责任不能"一笔勾销"。无论是分期买车、买房还是买设备,违约后除了返还物品,很可能还要赔偿实际损失。作为消费者,要量力而行按时付款;作为商家,要保留好损失证据及时维权。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主张的权利一定要在3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