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书面合同只要有欠条也能讨回货款,但要及时起诉才能获利息支持-溆浦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4民初295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邓某自2018年期长期在原告彭某经营的米厂赊购大米。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2024年7月16日,经原告催告货款,被告邓某向原告彭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到彭某货款拾壹万元整(110000元)。每个月还1000元"。欠条出具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货款无果。上述事实,有当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欠条、微信聊天记录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在卷予以佐证。
法院判决被告邓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彭某货款110000元,并以1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支付自2025年7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但驳回了原告要求2025年7月8日之前的利息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有代表性,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会遇到类似情况。我用大白话给您说说关键点,帮您避免踩坑:
1. 没签合同不等于要不回钱
很多人以为买卖东西必须签书面合同,不然法院不认账。这个案子就证明:哪怕您和对方只是口头约定,只要您有欠条、送货单、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法院照样认定债务关系。邓某给彭某打的欠条上写着"每个月还1000元",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所以您做生意时,一定要让对方写欠条,哪怕微信聊天里确认欠款也行,千万别不好意思开口要。
2.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起诉前的利息?关键在这三点
彭某本来要11万货款加2750元利息(从2024年8月算到2025年6月),但法院只支持了2025年7月8日(起诉日)之后的利息。原因很现实:
- 欠条写明"每月还1000元",但邓某一分钱没还,属于严重违约
- 可彭某从2024年7月欠条出具后,一直等到2025年7月才起诉,拖了整整一年
- 法院认为:您发现对方不还钱,应该早点起诉止损,拖这么久相当于放任损失扩大
3. 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记住这三步
第一步:证据要"铁"
- 赊账时务必让对方写欠条(写清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金额、还款时间)
- 保留所有交易凭证: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哪怕对方只还过100元也要留着)
- 重要提醒:欠条千万别写"今借到",要写"今欠到XX货款",否则可能变成借款纠纷
第二步:催款要"勤"
- 每次催款都留痕迹:微信文字留言比打电话强,录音要保存原始载体
- 如果对方承诺分期还款(如本案"每月还1000元"),到期没还就要立即行动
- 法律上有个"合理期限":一般超过3个月不还,您就可以起诉了,别学本案拖12个月!
第三步:起诉要"快"
-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但拖越久越被动(比如本案利息损失)
- 重点来了:法院只保护您起诉之后的利息!就算欠条写了"逾期按月息2分",拖着不起诉也可能像彭某一样损失前期利息
- 实操建议:发现对方连续2期不还款,马上准备起诉材料,千万别等"年底结账"或"等他有钱"
最后提醒一句:本案被告邓某经法院传票传唤都没出庭,结果输得更惨——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了。所以如果您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出庭!但作为原告,您更要明白:法律只保护积极主张权利的人。生意场上,该硬气时就得硬气,该起诉时别犹豫,才能既拿回本金又保住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