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欠款确认后未付可追讨本金及利息,但个人签字不自动担责 - 资兴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81民初219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湖南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6日,公司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李某,股东为李某、罗某1、罗某。2020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某1;2020年7月29日,股东变更为李某、罗某1。罗某现为公司监事。2021年11月,李某(系罗某丈夫)去世。
2019年,吴某在某公司承揽的城乡用土增减挂钩项目中提供机械租赁和劳务。2021年2月,项目完工。经吴某催讨,罗某于2021年3月26日书写一份欠条,加盖了某公司公章,确认欠劳务款57358元、机械租赁费21750元,共计79108元未支付,承诺于2021年4月10日前付清,逾期则按月息1.5分支付利息。此后吴某一直未收到费用,于是向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吴某791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4月10日为48730.52元,合计127838.52元;此后利息以7910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同时驳回吴某要求罗某个人还款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干活或出租设备后对方欠钱不给,只要欠条盖了公司公章并写清金额和还款时间,你就能通过法院追回本金和合理利息;但公司负责人(比如监事)在欠条上签字,如果不明确说“我个人愿意还钱”,一般不用个人掏腰包——法院只看公司是否欠债,不随便牵连个人。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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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必须“双保险”:
- 你提供服务(比如开挖掘机干活)或出租设备后,一定要让对方写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光有个人签字不行)。
- 欠条内容要写清:欠多少钱、什么项目、哪天前还清、逾期怎么算利息(比如“月息1.5分”)。别嫌麻烦,口头说“过几天给”法院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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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字要“划清责任”:
- 如果公司负责人(比如老板、监事)愿意个人担保还款,必须在欠条上白纸黑字写明“本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像本案中罗某只写了欠条却没写“我个人还”,法院就不会让她赔钱。
- 提醒:光用个人账户转账付款,或者口头承诺“我来解决”,都不算数!必须有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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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行动,别拖太晚:
- 对方逾期不还钱,3年内必须起诉(法律叫“诉讼时效”),拖太久可能败诉。像本案吴某从2021年4月拖到2025年8月才告,但因欠条明确写了还款日,法院仍支持利息,但再晚可能连利息都拿不到!
- 起诉前先收集证据:合同、欠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哪怕微信截图也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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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告个人,聚焦公司责任:
- 普通人容易以为“老板签字就得还钱”,但法院只认公司欠债。除非你能证明老板用公司钱还私人账(比如公司账户和私人账户混用),否则别浪费精力告个人。
- 本案吴某告罗某个人失败,就是因为没证据证明她“拿公司钱养自己”。
一句话提醒你:
干活收钱要“一手交条一手盖章”——公司欠条盖公章,利息约定写清楚;个人担保白纸黑字,3年内赶紧去法院。别等老板跑路才后悔!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例简化,个案细节需律师具体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