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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签欠条要和公司一起还钱-舒城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舒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3民初979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3日,杨某和舒城某医院有限公司签了一份《融资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杨某帮医院找2450万元资金,医院支付70万元服务费。协议抬头写了"舒城某医院有限公司、符某",但落款只有医院盖章,符某只在"法人代表"处签字。

后来杨某协调了多笔钱:

2024年5月27日,符某手写欠条,承认欠杨某47万元(写明"居间合作已成功完成"),当天付了23万元。之后医院又分两次付了8万元,还剩39万元没给。

法院判决结果

  1. 符某和舒城某医院一起还杨某39万元+利息(从2024年5月28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4倍算);
  2. 补偿杨某保全费2470元、律师费5000元;
  3. 驳回杨某"解除合同"的请求(因合作已完成)。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核心教训:老板个人签欠条=自己要背债!

很多人以为:"公司欠钱关我老板什么事?公章盖了就行!" 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脸——符某作为医院老板,合同里明明只代表公司签字,可后来个人手写欠条,法院直接判定他要和公司一起还钱!

如果你是"中介方"(像杨某这样):

如果你是"公司方"(像舒城某医院这样):

血泪提醒:

  1. 公司≠老板:公司是"纸老虎",老板是"真人"。公司破产了,只要老板没签字,你很难追到个人头上;
  2. 欠条定生死:口头承诺全是泡沫!本案杨某赢就赢在那张欠条——符某亲笔写"欠杨某47万元",白纸黑字跑不掉;
  3. 别信"下次还":对方拖款时,立即要求签书面还款计划(哪怕只还10%),否则超过3年可能彻底丧失要钱权利。

最后划重点

公司办事,公章是"公司债";老板签字,就是"私人锅"!
无论是帮忙融资还是收中介费,记住:不签个人欠条=埋雷,不查资金去向=送钱
遇到拖欠,别等!马上固定证据(聊天记录+转账截图+欠条),3个月内起诉——拖得越久,钱越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