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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重大过失致人受伤 公司赔偿后有权追偿部分损失-澧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澧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723民初250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公司原工作人员王某胜,负责澧县万达广场至步步高超市区域的清扫工作。2023年6月,王某胜因病需在医院治疗,某公司部门主管卢某遂要求万某顶替其岗位,嗣后,王某胜找到李某,经卢某等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李某上岗工作,并将某公司的无牌电动三轮车、扫帚、铁锹、标有“升阳升清洁”的工作服等工具一并交给李某。王某胜于2023年9月向某公司提出辞职,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原由王某胜负责清扫的工作路段一直由李某负责,李某在工作期间接受某公司工作人员卢某的安排。
2024年1月20日,李某驾驶某公司所有的无号牌轻便正三轮车(清洁用车)进行街道清洁卫生工作,在途径澧县翊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护城路口以东30米处时,与沿翊武路由北往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24年3月4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由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4年5月27日,张某以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为由将李某、某公司等人诉至澧县人民法院,法院于同年8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760481.13元。某公司不服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改判,判决某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355481.13元。张某在二审后进行伤残鉴定,确认构成伤残等级,于2024年11月28日再次起诉某公司,主张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经法院调解,某公司同意赔付张某1850000元(不含此前医疗费),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截至本案起诉时,某公司已向张某支付全部款项共计2205481.13元。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公司损失50000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员工上班时因“重大过失”(比如严重违规操作)造成他人受伤,公司赔了钱后,有权向员工追回部分损失。 法院为啥这么判?关键在《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员工干活时把人弄伤,公司得先赔钱;但如果员工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比如开无牌车、闯红灯等明显错误),公司赔完后可以找员工“算账”。

本案中,李某开公司无牌三轮车撞人,交警认定他全责——这说明他不是普通失误,而是“重大过失”(比如没证还开无牌车、没注意路况)。公司前后赔了220多万,法院认为李某得承担部分责任,所以支持公司追偿50万。但注意:法院没让李某赔全部,因为公司也有责任(比如提供无牌车、没管好员工),所以只追了一小部分。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1. 作为员工(比如清洁工、快递员等):

    • 工作时千万小心! 别以为“公司兜底”就乱来。比如开公司车要守交规、别开无牌车、别赶工超速。一旦出事,如果被认定“重大过失”(像本案全责),公司可能找你赔钱。
    • 事故后立刻报告公司。 别自己私了或逃跑(像李某开车离开现场),这会加重你的责任。保留证据,比如拍照、找目击证人,证明自己不是全责。
  2. 作为公司(老板或管理者):

    • 管好工具和员工。 别让员工用无牌车、报废车干活!定期检查车辆合法性,给员工做安全培训(比如签安全责任书)。本案公司提供无牌车,自己也有错,所以只能追回部分钱。
    • 赔钱前先查保险。 买足额“雇主责任险”或“车辆保险”,大部分赔偿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减少自己损失。像本案公司若买了保险,可能不用自己掏220万。
    • 追偿要趁早。 公司赔完钱后,如果员工有重大过失(比如酒驾、全责事故),赶紧收集证据(交警认定书、判决书等)起诉追偿。但别狮子大开口——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过错,像本案只支持了50万(不到总赔款1/4)。
  3. 作为伤者(被撞的人):

    • 别急着和公司“私了”。先做伤残鉴定,确保赔够钱(像张某第一次只赔医疗费,二次鉴定后才拿到伤残赔偿)。
    • 如果公司推责任给员工,坚持找公司索赔——法律上公司是第一责任人,员工个人没钱赔,公司得兜底。

最后提醒: 类似纠纷别赌运气!员工要守规矩,公司要尽管理责任。出事后及时找专业律师分析责任比例(比如“重大过失”怎么认定),避免多赔或少追。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也不会让老实人全背锅——关键在证据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