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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欠款没付清?法院支持追讨但违约金可能被调低-新邵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新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2民初251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化州某公司与惠州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惠州某公司厂房项目。为建设厂房,被告向原告彭某租赁支模架,原告从2021年8月15日开始运送租赁材料。2021年8月20日,双方签订轮扣式脚手架租赁合同,被告指派高某签字。合同约定:租金单价为每吨每月210元,租赁期不低于四个月;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逾期付款,每天按未付金额月息1%支付违约金。在履行过程中,原告财务刘某一直与被告财务李某通过微信对账结算。截至2023年1月8日,被告已付租金512020.37元,尚欠租金260253.66元未付。

法院判决:

  1. 被告化州某公司需向原告彭某支付欠款260253.66元;
  2. 支付2023年2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的违约金27785.33元,之后以年利率4.745%计算至付清之日;
  3. 驳回原告其他过高违约金的请求;
  4. 案件受理费6236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普通人遇到租赁欠款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几个“坑”,普通人很容易吃亏。法院的核心观点就一句话:合同没盖章也能生效,但违约金太高会打折扣! 别慌,我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

1. 合同没盖章?别急!实际干活了就有效
被告化州某公司辩称“合同只有高某签字没盖章,不算数”,但法院没采纳。为啥?因为原告一直送货、被告一直收货付款,还通过微信对账——这等于用实际行动承认了合同。提醒你:

2. 违约金别乱写!超过LPR 1.3倍可能被砍
原告主张“每天按月息1%算违约金”(一年高达12%),结果法院只支持年利率4.745%(相当于LPR 3.65%加30%)。为啥?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狮子大开口”,得和实际损失匹配。提醒你:

3.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攒齐
原告能赢,全靠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银行流水这些“零碎证据”。被告不出庭,等于自动认输。提醒你:

最后划重点
遇到租赁欠款:
第一步:翻出合同,检查有没有盖章/签字,同时收集所有履行证据(别等用时才找!);
第二步:违约金按“LPR×1.3”算,别贪高;
第三步:拖款超2个月,直接起诉——像本案一样,对方不出庭你就能稳赢!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催款就催款,该起诉就起诉,别让“不好意思”变成“钱打水漂”!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结合律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