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婚介收费无效法院判返还部分费用-祁东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6民初303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2月初,朱某经人介绍与刘某相识,因刘某之妻杨某系老挝人,朱某请求刘某为其介绍老挝籍女子,双方约定介绍老挝籍女子结婚费用为170,000元。2024年2月7日,刘某之妻杨某在老挝为朱某寻找到老挝籍女子Y某。2024年3月8日,朱某在广东接到杨某及Y某,次日将Y某带回家,2024年3月12日朱某与Y某在湖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
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3月1日、3月9日、3月12日,朱某及其父亲朱某分别通过微信转账向刘某给付20,000元、30,000元、30,000元、50,000元、40,000元(20,000元+20,000元),合计170,000元。2025年3月,朱某与Y某一同回老挝,数日后朱某先行回国,但Y某至今未返回中国,朱某要求刘某寻回Y某未果,遂引发本案纠纷。
2025年8月27日,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刘某主观上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故意,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朱某80,000元;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利息赔偿和全部费用返还)。
三、核心观点:婚介收费要合法,私下交易风险大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找“媒人”介绍外国媳妇,交了钱却“人财两空”,最后法院只判退一半钱。关键点在于——没有资质的“婚介”收费是无效的,但想全款退回来很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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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介必须“持证上岗”,私下收费等于白忙活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干涉外婚姻介绍这行(国务院通知写得清清楚楚)。刘某没牌照就当“媒人”收17万,这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合法。法院直接认定合同无效,钱得退。但问题来了——无效≠全退!法院发现刘某确实花了不少时间跑手续(比如帮Y某办签证),还垫了部分路费,所以只判退8万。剩下的钱,算作他“跑腿”的合理成本。 -
自己也有错,别指望法院全包
朱某明知刘某是“野媒人”,还主动给钱,这叫“自己踩坑还推别人一起跳”。法院说得很直白:你贪图便宜找非正规渠道,也得承担部分损失。所以利息赔偿没支持,诉讼费还多掏了一半。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 第一步:别信“包办涉外婚姻”的口头承诺
无论对方吹得多天花乱坠(比如“ guaranteed 拿绿卡”“ guaranteed 结婚”),国内任何个人收钱介绍外国配偶都是违法的!正规渠道只有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其他都是“雷”。 - 第二步:转账留证据,但别幻想“钱能全退”
如果已经交钱,务必保留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像本案中朱某靠这些证明付款)。但记住:法院只会退“不合理部分”。像刘某这种花了真金白银办事的,退钱时肯定要扣掉实际开销(比如签证费、路费),不可能让你一分不亏。 - 第三步:人跑了先报警,别光盯着“媒人”
本案中Y某失联后,朱某直接告刘某,结果发现检察院连“组织偷渡”都证据不足。遇到外国人失联,第一时间报警查出入境记录(本案不起诉决定书成了关键证据),比死磕“媒人”更管用。
最后提醒一句:跨国婚姻不是买卖,17万买个“媳妇”?法院早说了——这钱花得冤,退多少还得看双方过错。真想娶外国配偶,老老实实走正规涉外婚姻程序,省下的钱比打官司强百倍!
本文仅针对个案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不保护“明知违法还参与”的交易,守法才是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