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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不还法院支持违约金计算 - 明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明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82民初682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向原告赊购肥料,2025年2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中载明:今欠到明光某公司掺混肥款113,280元整,该欠款定于2025年6月16日前全部归还,如违约,自欠款之日起,每月按照当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支付违约金。此款后经原告催要未果。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陈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把113,280元货款还给明光某公司,还要额外付“逾期利息”——从2025年2月18日开始算,按年利率12%一直算到钱还清那天(比如拖1年就多付1万多元利息)。如果被告不主动还钱,法院还能强制执行,连案件受理费1354元都得他出。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欠条写清楚,法院帮你多要钱!” 很多人以为欠钱不还只能干瞪眼,其实只要证据到位,法院不仅判你还本金,还会让对方多付一大笔违约金。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别慌:

  1. 赊账时一定要打欠条,而且写全细节!
    像本案中,原告让被告写了欠条,明确写了“欠多少钱”(113,280元)、“啥时还”(2025年6月16日前)、“不还会罚多少”(年利率12%的违约金)。很多老乡做生意图省事,光靠口头说,结果对方耍赖就抓瞎。记住:欠条不是“写了就行”,必须包含三要素——金额、还款日、违约责任(比如“超期每天罚1%”)。这样法院一看就懂,直接支持你!

  2. 违约金约定别太离谱,但合理范围法院都认!
    被告欠条里写的是“按银行利率4倍算违约金”,法院最终按年利率12%判了(这比普通存款利息高多了)。普通人常担心:“我写罚太高,法院会不会不认?” 其实只要不离谱(比如别写“翻10倍”),法院一般会支持。建议写“按年利率12%-15%计算”,既合理又能震慑对方。

  3. 对方躲着不见人?别怕,法院照样判你赢!
    本案被告陈某被法院传唤,却死活不来开庭。结果呢?法院直接缺席判决,原告一分没少要回来。很多人催债时被对方“玩消失”就放弃,其实完全不用!只要欠条在手,去法院起诉,对方不到庭反而对你更有利——法院默认你说的都对,判决书一出就能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扣工资、封账户)。

给你的实操建议: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做生意留个心眼,一张纸的事,能让你少亏几万块!下次再有人欠你货款,先翻出这张欠条模板(可私信我们获取免费模板),把钱攥在自己手里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