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对账不回复等于默认欠款,逾期损失从次日算起-江陵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24民初11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法院查明):
2023年5月至6月,王某通过电话或微信向王某甲购买装小龙虾的泡沫箱,王某甲按要求把货发到指定地点,总货款154661元。2024年5月21日,王某甲把发货明细和金额用微信发给王某,王某没明确反对也没提意见。王某甲自己承认王某已经通过转账和微信付了3万元,剩下的124661元一直没给,所以王某甲告到法院要钱。
法院判决:
- 王某要在10天内付清王某甲货款124661元;
- 另外赔5928元逾期损失(算到2025年6月12日),之后按年利率4.485%接着算利息;
- 王某甲自己多要的1万元货款和更高的利息没支持;
- 案件受理费1633.69元,王某甲少交200元,王某多交1437元。
三、遇到欠货款怎么办?3个关键提醒
1. 微信对账是“隐形签字”,千万别发完就不管
本案最关键的证据是:王某甲在2024年5月21日把发货明细用微信发给王某,王某既没说“算错了”,也没说“不认账”。法院直接认定“不回复=默认欠钱”。
✅ 你的操作指南:
- 每次送货后,立刻用微信发《对账单》给对方(写清楚日期、货物、金额、总欠款);
- 发完加一句:“如果3天内没异议,就当您确认了哦~”,对方不吭声就是铁证!
- ❌ 别学原告犯错:他起诉时说“对方只付了2万”,结果自己当庭承认“其实付了3万”,白丢了1万货款!
2. 没签合同也能要回钱,但得靠“证据链”
王某和王某甲全程没签纸质合同,但法院还是判王某付钱,靠的是三样东西:
-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要货过程)
- 出货单(司机签字的送货凭证)
- 转账截图(证明部分付款)
✅ 你的操作指南: - 送货时必须让收货人签《出货单》,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签;
- 付款别收现金!坚持用银行/微信转账,备注写“XX货款”;
- 把所有聊天记录备份到电脑(别只存手机里,容易丢)。
3. 逾期利息别乱算,从“对账次日”才开始
原告一开始要了2万多元利息,法院只支持了5928元。因为:
- 双方没约定啥时付款,法院就按“对账次日”算利息(本案是2024年5月22日);
- 利息标准只能按银行利率的1.3倍(LPR+30%),不能自己瞎加。
✅ 你的操作指南: - 起诉时利息别乱写!直接说:“请法院按对账次日起算,按银行利率1.3倍计算”;
- 对账后对方还不付?立刻发微信:“再不付要算利息了”,这是留证据的最后一步;
- 如果对方耍赖说“没对账”,赶紧去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免费!能固定证据)。
最后提醒:本案被告王某没出庭,直接丢掉答辩机会——结果法院全按原告说的判。遇到欠款纠纷:
- 别玩消失! 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哪怕只带转账记录去说“我付过3万”;
- 今天对账明天追:欠款超过3个月,微信发一遍对账单,再寄一份纸质《催款函》(邮政EMS留凭证),这样利息能多算几百!
记住:生意往来不怕没合同,就怕不留痕。手机拍个照、微信发个单,比签合同更能保住你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