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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对账不回复等于默认欠款,逾期损失从次日算起-江陵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江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24民初11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法院查明):
2023年5月至6月,王某通过电话或微信向王某甲购买装小龙虾的泡沫箱,王某甲按要求把货发到指定地点,总货款154661元。2024年5月21日,王某甲把发货明细和金额用微信发给王某,王某没明确反对也没提意见。王某甲自己承认王某已经通过转账和微信付了3万元,剩下的124661元一直没给,所以王某甲告到法院要钱。

法院判决:

  1. 王某要在10天内付清王某甲货款124661元;
  2. 另外赔5928元逾期损失(算到2025年6月12日),之后按年利率4.485%接着算利息;
  3. 王某甲自己多要的1万元货款和更高的利息没支持;
  4. 案件受理费1633.69元,王某甲少交200元,王某多交1437元。

三、遇到欠货款怎么办?3个关键提醒

1. 微信对账是“隐形签字”,千万别发完就不管
本案最关键的证据是:王某甲在2024年5月21日把发货明细用微信发给王某,王某既没说“算错了”,也没说“不认账”。法院直接认定“不回复=默认欠钱”。
✅ 你的操作指南:

2. 没签合同也能要回钱,但得靠“证据链”
王某和王某甲全程没签纸质合同,但法院还是判王某付钱,靠的是三样东西:

3. 逾期利息别乱算,从“对账次日”才开始
原告一开始要了2万多元利息,法院只支持了5928元。因为:

最后提醒:本案被告王某没出庭,直接丢掉答辩机会——结果法院全按原告说的判。遇到欠款纠纷:

  • 别玩消失! 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哪怕只带转账记录去说“我付过3万”;
  • 今天对账明天追:欠款超过3个月,微信发一遍对账单,再寄一份纸质《催款函》(邮政EMS留凭证),这样利息能多算几百!
    记住:生意往来不怕没合同,就怕不留痕。手机拍个照、微信发个单,比签合同更能保住你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