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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乘客如何获赔?注意车上人员险与责任划分-天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天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55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7月2日0时37分左右,薛某驾驶皖M9Z3小型轿车(车主为陈某,系薛某借用)由北向南行驶至新扬高速(扬州方向)S01-38KM处时,违法在行车道停车且未开启双闪警示灯、未摆放三角警示牌,导致后方陈某乙驾驶的苏KG22小型轿车、俞某驾驶的苏B816**小型轿车与之碰撞,造成三车损坏及包括原告靳某在内的多名人员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薛某负主要责任,陈某乙、俞某负次要责任,靳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靳某被送往天长市人民医院救治,产生门诊费236元。后被送往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天,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左上臂桡神经损伤等,行左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出院后又在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苏州九龙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多次复查。经司法鉴定,误工期300天、护理期120天、营养期90天。

法院核定靳某的各项损失合计101,432元(含某A财产保险公司、某C财产保险公司已垫付的36,000元)。最终判决:

  1. 某A财产保险公司赔偿靳某39,691元;
  2. 陈某乙赔偿靳某8,670.5元;
  3. 某C财产保险公司赔偿靳某17,070.5元;
  4. 驳回靳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启示:无责乘客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靳某作为事故中完全无责的乘客,却只拿到部分赔偿,甚至部分诉求被法院驳回。很多普通人会困惑:"我都没错,为什么赔得这么少?" 其实,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谁撞了谁全赔",而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则。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务必注意以下三点,避免"有理却赔不足":

第一,车上人员险是你的"救命稻草",上车前先问一句!

靳某坐在陈某乙的车上受伤,但陈某乙的车没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俗称"座位险")。这就导致承保该车的某B财产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用赔靳某,靳某只能找其他责任方索赔。
血泪教训

第二,多人受伤时,交强险不是"独享大餐",要和其他伤者"分蛋糕"!

本案有7人受伤,但交强险总额有限(医疗费限额1.8万元/车,伤残限额18万元/车)。法院把交强险"切块"分配:

第三,证据不全=钱打水漂!这些细节直接决定赔多赔少

法院只支持了靳某有病历对应的医疗费,对1,000多元无记录的复查费直接砍掉;误工费也没按她的营业额算,而是参照餐饮业平均工资(因为个体户没交税、没流水证明)。更扎心的是,她没做伤残鉴定,精神抚慰金一分没给。
保命操作

  1. 医疗费:每张发票都要配门诊病历,写明"本次事故导致";
  2. 误工费:个体户必须提供近3年收入证明(如纳税记录、银行流水),否则法院只按行业平均工资算;
  3. 伤残鉴定:只要骨折、神经损伤等,出院后立即做伤残鉴定(90天内有效),否则精神抚慰金直接泡汤!

最后送你一句大实话

交通事故中"无责"不等于"全赔"。法律只保护会主张权利的人——
✅ 立即报警,保留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
✅ 治疗时反复强调"因事故受伤",避免被保险公司说"旧伤";
✅ 多人事故中,30天内向所有责任方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
如果对方拖延推诿,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千万别因"怕麻烦"放弃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