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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赔偿标准解析:交强险优先赔付,不足部分按比例分担-当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当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9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4日17时42分许,童某驾驶无号“铃木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载有乘客周某)沿金塔线卷冯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金塔村卷冯路沪蓉高速桥洞时,遇林某驾驶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从对向行驶过来,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童某死亡、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12月20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童某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林某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周某不负本次事故责任。2024年11月25日,当阳市某某作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童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头胸部损伤死亡。林某已垫付丧葬费45000元。李某从广州乘坐飞机回当阳处理童某丧葬事宜,共花费交通费1349.42元。同时查明,某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载明:童某与李某系父子关系。XXX号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林某,林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辆在宜昌某有限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本案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周某在本次事故中受伤,其已另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宜昌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某258594.21元(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向林某支付45000元(系林某先前垫付的丧葬费);同时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李某最终拿到25万余元赔偿款,林某垫付的钱由保险公司直接退回,但李某主张的车辆维修费等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观点是: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赔偿不是“各赔一半”那么简单,必须先由交强险“兜底”赔付,剩余损失再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承担;同时,对方垫付的钱必须返还,否则可能“倒贴”。很多普通人遇到车祸纠纷时,容易忽略赔偿顺序和证据细节,导致该拿的钱没拿到,甚至要多赔钱。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别急着算“谁该赔多少”,先盯紧两件事:责任认定和保险情况

2. 索赔项目要“证据说话”,别被“大概数字”坑了

李某一开始主张52万余元,但法院只支持了53万余元(含精神抚慰金2万)。关键原因:

3. 对方垫的钱必须还,但别自己掏腰包

林某垫了4.5万丧葬费,法院直接判决“李某拿到赔款后返还”,但为了避免麻烦,让保险公司从赔款里直接扣给林某(本案中宜昌某有限公司赔李某时,已预先扣除了4.5万)。如果李某私下收了钱又不还,林某还能再告他一次!

你的行动指南

最后提醒:3个关键动作保权益

  1. 48小时内做两件事
    • 向交警队调取《现场勘查笔录》和《监控录像》(很多小事故监控只存7天!);
    • 给保险公司发《索赔通知书》,防止他们以“超时”拒赔。
  2.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
    本案林某书面答辩称“希望和解”,但法院仍严格按证据判。口头承诺没用,必须签书面协议并注明“含所有赔偿项目”。
  3. 多人受伤时别“抢跑”
    本案周某另案起诉,导致交强险要“分摊”(李某只拿到6.8万而非18万)。如果事故涉及多人,尽快和其他伤者协商赔偿比例,避免你多赔、他少赔。

交通事故纠纷看似复杂,其实就抓三点:责任认定书是“命根子”,保险单是“钱袋子”,发票收据是“护身符”。按这个思路处理,能少走80%的弯路。如果对方推诿或保险公司扯皮,别犹豫——立即向当地交警队申请调解,或直接起诉(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像本案李某只交了500多元)。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