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款后保险公司代偿有权追偿但违约金可能降低 - 黄冈律师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02民初42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9月7日,汉口某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孙某借款30万元用于装修房屋,借款期限36个月,年利率6.5%,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同时,孙某向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投保了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26.4万元(占借款本金的80%),保险期间从借款发放日起至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合同约定:月保险费率为0.7%,随剩余本金递减计算;若孙某拖欠还款超过80天,保险公司需向汉口某行代偿本息;代偿后,孙某应在30天内还清代偿款,否则需按每日0.04%支付违约金。
借款发放后,孙某正常还款至2022年10月8日。2022年11月起,孙某开始逾期未还本息。2023年1月28日,因孙某拖欠超过80天,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汉口某行支付理赔款161973.66元(含本金158665.04元、利息3005.84元、罚息302.78元),并取得汉口某行的《保险理赔确认书》。此外,孙某还欠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月28日期间的保险费3876.74元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
- 孙某需向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支付理赔款161973.66元及违约金(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3年1月28日起按年利率3.65%计算至实际还清日);
- 孙某需支付逾期保险费3876.74元;
- 驳回保险公司关于律师费、保全费等其他诉讼请求(因未证明实际发生)。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保险公司代偿后有权追偿,但违约金可能被法院大幅调低
本案的关键在于:当借款人(如孙某)逾期还款导致保险公司代偿后,保险公司确实能向借款人追回理赔款和欠付保险费,但双方约定的高额违约金(年化14.6%)会被法院调整至合理范围(仅按年利率3.65%计算)。法院认为,违约金本质是弥补资金占用损失,不能过高;而2023年1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仅为3.65%,因此直接采用该标准。同时,律师费等主张必须提供实际支付的证据,否则不予支持。
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普通人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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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前主动沟通,避免“被代偿”:
如果你因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如房贷、消费贷),别等80天!立即联系银行或保险公司协商延期或分期。本案中,孙某逾期后置之不理,导致保险公司强制代偿,反而背上更大债务。记住:代偿≠债务消失,你仍需向保险公司还钱,且可能产生违约金。 -
看清保险合同关键条款,重点记三处:
- 代偿条件:通常逾期80天以上保险公司就会代偿(本案就是如此)。
- 违约金标准:合同可能约定“每日0.04%”(年化14.6%),但法院大概率会调低至LPR(目前约3.45%)。别被合同吓到,若被起诉,可主张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
- 保险费计算:保险费随剩余本金递减(如本案30万借款,首月保费约1680元,后期逐月减少)。逾期后欠的保险费仍需补交,别忽略这笔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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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偿后这样做,减少损失:
- 核实金额是否准确: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代偿明细(本金、利息、罚息)和保险费计算表(参考本案法院核对的“期初剩余本金×0.7%×80%”)。
- 重点反驳违约金:若对方主张年化10%以上违约金,直接向法院申请调低至LPR(现约3.45%)。本案中,14.6%被砍到3.65%,一年就能省下近1.8万元(以16万理赔款为例)。
- 拒付“没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费、公告费,必须看到付款凭证才认。本案因保险公司没证明实际支付,法院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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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当“消失的借款人”:
本案孙某经法院传唤未出庭,结果败诉且承担全部诉讼费。收到法院通知必须应诉!即使没钱还,也可申请分期或减免违约金。消极逃避只会让利息滚得更快,甚至被强制执行工资、存款。
最后提醒:保证保险本质是“为贷款加保险”,但保险不是“免债符”。签合同前务必确认:自己是否真需要这份保险?能否承受逾期后果?如果已陷入纠纷,第一时间保存借款合同、还款记录、保险单,并向专业律师咨询——别等对方起诉才行动,早沟通能省大半麻烦!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公司名已匿名处理;法律适用以最新规定为准,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