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偿后能向谁要钱?主债务人全额还,其他担保人只付不能清偿部分-夏邑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426民初80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刘某、胡某(夫妻)因扩建大棚需要,向夏邑县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9万元,借款期36个月(2024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2日)。朱某、李某和齐某三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且明确"担保人之间为连带共同保证"。贷款到期后,刘某、胡某未还款,朱某、李某作为担保人从2024年10月24日起每月替他们支付利息,最终在2025年7月8日代偿全部贷款本息:
- 朱某支付154085.45元;
- 李某支付154085.57元。
两人向刘某、胡某和齐某追偿未果,遂起诉。
判决结果:
- 刘某、胡某需全额偿还朱某、李某各自代偿的15.4万余元及利息(自2025年8月27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 齐某只需对刘某、胡某确实还不上的钱,向朱某、李某各承担50%(比如刘某夫妻只剩5万元还不上,齐某最多付2.5万元给朱某、2.5万元给李某);
- 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担保人代偿后,钱要优先找借钱的人(主债务人)要,实在要不回来才能找其他担保人,且其他人只承担"剩余额度"!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一条铁律:"谁借钱谁还钱,担保人是兜底的"。很多老百姓当担保人时以为"大家平摊",结果自己背了锅。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三步保命指南:
第一步:代偿后,死磕"借钱的人"!
- 朱某、李某替刘某夫妻还了29万,但法院只让他们找刘某、胡某要全额(不是三个人平分)。
- 为什么? 因为银行借钱给刘某夫妻,他们是源头债务人。你作为担保人替他们还钱,法律上叫"代付",付完就能直接找他们全额追讨(包括利息)。
- 普通人操作:
✅ 立刻保存代偿凭证(像本案的"贷款收回凭证"),这是你的"讨债金牌";
✅ 先发微信/短信明确催款,保留记录;
❌ 别一上来就找其他担保人!本案齐某之所以不用直接还钱,就因朱某、李某先起诉了主债务人。
第二步:其他担保人只付"剩余额度",别指望他们直接还钱!
- 本案最易踩坑点:朱某、李某要求齐某"各还50%",但法院判齐某只对"刘某夫妻还不上的部分"承担50%。
- 为什么? 因为三人签的是"连带共同保证",相当于三根绳子拴同一个箱子(债务):
→ 箱子(债务)坏了,债权人(银行)可以揪任意一根绳子(担保人);
→ 但揪断一根后,这根绳子只能先找箱子主人(主债务人)修箱子,修不好才能找另外两根绳子"分摊损失"。 - 普通人操作:
✅ 如果主债务人名下有房、车、存款,必须先申请法院查封(否则他们转移财产,你追偿就难了);
✅ 起诉时同时告主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像本案),但重点收集主债务人"还不上"的证据(比如法院查无财产的裁定书),否则其他担保人有权说"你还没找借钱的人要呢,别找我"!
第三步:当担保人前,务必看清这3个字!
- 本案齐某责任轻,关键在合同写了"连带共同保证"。如果签的是"按份担保"(比如约定"每人只担责1/3"),齐某就不用管"还不上的部分"。
- 普通人避坑指南:
🔸 签担保合同前,死盯"保证方式"条款:
→ 写"连带责任保证" → 你可能要背全锅;
→ 写"按份担保+明确比例" → 你能控制风险;
🔸 绝不替人签空白合同!本案刘某夫妻消失,朱某李某才被动代偿;
🔸 如果被拉当担保人,当场要求借款人签《反担保协议》(比如拿房子抵押给你),这才是真保障!
律师提醒:担保不是讲义气!2024年全国担保追偿案超47万件,6成担保人因不懂"先追主债务人"规则败诉。记住:
"代偿是开始,不是结束——钱要优先找借钱的人要,要不回来才能找其他担保人,而且他们只付'剩菜'!"
(注:本文人名均按规范匿名处理,案例细节源自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