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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能向谁要钱?主债务人全额还,其他担保人只付不能清偿部分-夏邑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夏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426民初80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刘某、胡某(夫妻)因扩建大棚需要,向夏邑县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9万元,借款期36个月(2024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2日)。朱某、李某和齐某三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且明确"担保人之间为连带共同保证"。贷款到期后,刘某、胡某未还款,朱某、李某作为担保人从2024年10月24日起每月替他们支付利息,最终在2025年7月8日代偿全部贷款本息

判决结果

  1. 刘某、胡某需全额偿还朱某、李某各自代偿的15.4万余元及利息(自2025年8月27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2. 齐某只需对刘某、胡某确实还不上的钱,向朱某、李某各承担50%(比如刘某夫妻只剩5万元还不上,齐某最多付2.5万元给朱某、2.5万元给李某);
  3. 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担保人代偿后,钱要优先找借钱的人(主债务人)要,实在要不回来才能找其他担保人,且其他人只承担"剩余额度"!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一条铁律:"谁借钱谁还钱,担保人是兜底的"。很多老百姓当担保人时以为"大家平摊",结果自己背了锅。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三步保命指南:

第一步:代偿后,死磕"借钱的人"!

第二步:其他担保人只付"剩余额度",别指望他们直接还钱!

第三步:当担保人前,务必看清这3个字!

律师提醒:担保不是讲义气!2024年全国担保追偿案超47万件,6成担保人因不懂"先追主债务人"规则败诉。记住:
"代偿是开始,不是结束——钱要优先找借钱的人要,要不回来才能找其他担保人,而且他们只付'剩菜'!"
(注:本文人名均按规范匿名处理,案例细节源自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