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不证明财产独立要替公司还债-柘城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4民初517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11月16日,某马村委会和某公司签订《柘城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合同》,约定村委会向某公司投入15万元用于设备引进和厂房扩建,期限1年(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年按5.5%支付投资收益8250元;若公司未按时还钱,需按日千分之一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合同签订后,村委会于2023年4月4日转账15万元给某公司。但合同期满后,某公司既没还15万元本金,也没付投资收益。另查明:某公司是张某100%持股的独资公司,张某认缴出资200万元但实际没出1分钱。
判决结果:
法院判某公司10天内返还15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14.6%付违约金;支付8250元投资收益和5000元律师费;股东张某要对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公司没钱,张某个人必须用自己存款、房子等还债);驳回村委会其他请求。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给咱们提了个醒:借给"一人公司"钱,一定要盯紧老板的个人财产! 别看公司名字高大上,如果是老板"单干"的独资公司(就像夫妻店只有丈夫名字),而老板又没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分得清",那老板就得用个人全部身家替公司还债。
具体该怎么做?
-
借钱前先查"老板底细":
签合同前,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就能搜),查公司类型。如果显示"自然人独资"或"个人独资企业",且股东只有1人(比如"张某持股100%"),这就是风险信号!要重点查:- 老板是否实缴出资(本案张某认缴200万但实际0元,等于空手套白狼);
- 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是否混用(比如用老板私人微信收公司货款)。
-
合同里埋好"保险栓":
- 明确要求老板个人担保:在合同中加一句"股东张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打官司时扯皮(本案因合同没写,村委会只能事后追加张某,多花时间和律师费)。
- 违约金别写太高:本案约定"日千分之一"(年化36.5%),法院直接砍到14.6%。普通人签合同时,违约金别超过年利率14.6%(约LPR的4倍),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
-
打官司时死磕"财产独立":
如果对方是独资公司且赖账,立刻要求老板证明"公司钱和他个人钱分开"(比如提供公司银行流水、财务报表)。记住:举证责任在老板身上! 本案张某不出庭、不交证据,法院就直接判他个人还钱。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 开庭前书面申请法院调取公司账户流水(看是否和老板私人账户频繁转账);
- 直接追加老板为被告(像本案村委会7月12日追加张某,法院当天就同意)。
血泪教训:乡村振兴资金本是惠农"救命钱",但村委会图省事没查公司底细,差点血本无归。以后借出钱,哪怕对方是"正规公司",也要多问一句:"这是不是老板一个人的公司?他有没有实际掏钱?" 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
小提醒:类似纠纷别拖!合同到期后对方不还钱,3年内必须起诉(本案2023年11月到期,2025年7月起诉仍在时效内)。保存好转账记录、合同原件,哪怕对方玩失踪,公告送达也能打赢官司(本案被告缺席,法院照样判村委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