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摩托车撞伤人,车主先赔交强险限额再按责赔偿-邓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81民初731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8日11时50分许,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邓州X040(灌裴县)赵集镇西岭路口处,与张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高某受伤、两车受损。邓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高某到邓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6天,诊断为胫骨平台骨折等,花费医疗费92938.21元。经司法鉴定,高某伤残程度属十级伤残。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系其所有,无号牌且未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邓州市赵集镇河南村村民委员会证明高某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其父亲82岁、母亲81岁,由包括高某在内的五名子女共同赡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张某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赔偿18000元、伤残限额内赔偿129687.08元,剩余损失按40%比例赔偿31895.28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元,最终需向高某支付171582.36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为什么"次要责任"赔了近17万?
这个案子最让人意外的是:明明张某只负"次要责任"(40%),却要赔17万多元!原因就藏在两个关键点里:
1. 交强险是"硬杠杠",不买交强险要吃大亏
很多人以为"我责任小,赔得就少",但法律规定:摩托车必须买交强险!张某的摩托车没买交强险,这就踩了大雷区。法院判决时先让张某在交强险限额内"全赔"(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2.9万),这部分不管他责任大小都得掏。简单说:没买交强险=自担18万赔偿风险。等于是用"次要责任"的代价,承担了"主要责任"的赔偿。
2. 责任比例只影响"交强险之外"的部分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7.9万多元,才按40%比例计算(约3.1万)。但因为张某没买交强险,这18万"保底赔偿"直接落到他头上。如果当时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替他付这18万,他只需掏3万多——省下14万元!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① 开摩托车/电动车,交强险是"保命符"
- 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必须买交强险!每年几十元保费,能避免十几万赔偿风险。
- 电动车如果是机动车标准(时速超25km/h、重量超55kg),也要确认是否需投保。
② 事故后三步走,少赔钱多保障
- 第一步:立即报警留证据
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像本案中"主次责任"划分是关键依据),私下和解可能吃大亏。 - 第二步:别急着垫钱"买心安"
像张某垫付8000元,最终从赔偿款中扣除就行。但不要多垫,避免被误解为"认全责"。 - 第三步:计算赔偿要全面
除了医疗费,还要主张:误工费(有务工证明就能赔)、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十级伤残约赔8万+)、被扶养人生活费(本案中老人赡养费赔了5301元)。别因"不懂"放弃应得赔偿。
③ 特别提醒骑车人:
- 如果你撞了人且没买交强险,先赔交强险限额部分(约19.8万),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赔。
- 如果对方全责但没买交强险,你仍可要求他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你(法律保护伤者权益)。
总结一句话: 开车上路不买交强险,等于揣着"定时炸弹"。花小钱买保险,关键时刻能救大命。发生事故后别慌,牢记"报警留证、分步索赔",该拿的赔偿一分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