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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老人车祸获赔误工费,法律保护老年人劳动收入-邓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邓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81民初722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2月3日9时8分,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浙C10Q**的小型汽车,在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X039(新镇大道)与步行的姚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姚某某受伤。经邓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姚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姚某某在邓州市汲滩镇卫生院住院治疗10天,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药费3387.02元;随后在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22天并进行手术,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骨质疏松症等,花费医药费23934.72元。另在邓州市中心医院和南阳市中心医院门诊花费1435元。经司法鉴定,姚某某腰椎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王某某驾驶的车辆在某某财险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王某某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

法院最终判决:

  1. 某某财险赔偿姚某某各项损失102837.96元;
  2. 某某财险返还王某某垫付款2300元;
  3. 驳回姚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起案子的核心其实就一句话:就算您60多岁甚至70岁了,车祸受伤后照样能拿到误工费! 很多人以为“年纪大了没工作,就不能要误工费”,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劳动收入受法律保护。姚某某69岁,但能提供种地收入的证明和银行流水,法院就支持了他每天90元的误工费,总共1万多元。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车祸,记住这3点关键操作:

  1. 别信“年纪大就没误工费”的鬼话
    保险公司常以“您超60岁了”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本案直接打脸!只要您能证明还在干活(比如种地、打零工、开店),哪怕没签劳动合同,也要保留证据:邻居证言、微信收款记录、村委会开的证明都行。69岁的姚某某就是靠这些拿到了误工费。

  2. 医疗费别被保险公司“挑刺”
    保险公司总说“你花的钱有治感冒的,要扣掉”。法院判决很明确:医生开什么药是专业判断,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某项治疗和车祸完全无关(比如本案中3月到4月的住院被鉴定无关),否则不能随便扣钱。记住: 住院期间的合理花费都要保留发票,保险公司说“不相关”?让他们出鉴定报告!

  3. 伤残鉴定越早做越有利
    姚某某在事故7个月后才做伤残鉴定,但法院依然支持了十级伤残赔偿。如果您骨折、脑震荡这类伤,出院后1-2个月就该申请鉴定。拖太久可能被质疑“伤情和车祸没关系”,影响赔偿。鉴定费700元一般由肇事方承担(本案王某某主动认了),别因为怕花钱耽误事。

最后提醒: 事故后别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