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主责方赔70%!交警责任认定书决定赔偿比例-长葛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082民初594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4月30日14时23分许,在长葛市长社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处,王某驾驶"赛鸽"牌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由东向西行驶时与陈某甲驾驶"雅迪"牌二轮电动车沿北侧非机动车道逆向由西向东行驶右转弯时发生相撞,造成陈某甲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4年5月15日,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陈某甲承担次要责任。
陈某甲先后在长葛某医院、许某医院、长葛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8天,支出医疗费共计28434.9元。
许昌安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陈某甲本次受伤进行鉴定,意见为:左侧胫骨上段及胫骨平台多发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180日、护理期60-90日、营养期60-90日。陈某甲支出鉴定费1300元、鉴定检查费314元。
另查明:王某为陈某甲垫付医疗费1500元。陈某甲的父亲陈某乙与母亲尹某共生育六个子女。陈某甲与朱某甲于2011年生育一子朱某乙。
法院判决王某承担70%赔偿责任,需赔偿陈某甲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7022.18元(已扣除王某垫付的1500元)。
三、遇到类似事故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交警开的"责任认定书"就是你的"赔偿计算器"!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骑电动车出事故后,交警开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决定你该赔多少。王某闯红灯被认定主责(70%),陈某甲逆向行驶被认定次责(30%),法院就按这个比例算钱。
如果你也遇到电动车事故,记住这4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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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报警!别私了!
事故现场一定要等交警来开责任认定书。就像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王某闯红灯主责、陈某甲逆向次责",这个红头文件就是法院判赔的"铁证据"。私下赔钱没凭证,后期想追加赔偿根本没依据。 -
所有单据"三不原则"
- 不扔:挂号单、缴费记录、检查报告全部留着(哪怕小到10元的胶布费)
- 不漏:住院期间每天要医院开"费用清单",出院时必须拿《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 不代:别人垫的钱要写清楚"今收到王某垫付医疗费XXX元",让对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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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别乱做
本案中陈某甲的十级伤残是法院指定的正规鉴定所(许昌安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做的,才被法院认可。如果自己随便找个小诊所开"伤残证明",法院根本不认!记住:必须通过交警或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
赔偿项目有"公式"
法院算钱不是拍脑袋,都有明文标准(本案用2024年河南最新数据):- 误工费 = 你行业年工资 ÷ 365 × 医生写的休息天数
- 护理费 = 请护工的市场价 × 需要护理的天数
- 十级伤残赔偿金 = 当地人均年收入 × 20年 × 10%
重点提醒:即使你没上班(比如家庭主妇),法院也会按"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算误工费!
最后提醒:
- 电动车不是"非机动车"就不用担责!闯红灯、逆行、超速都要赔钱
- 对方垫的钱一定要留凭证,否则法院不会扣除
- 责任比例一般按"主责70%、次责30%"算,但如果你全责(比如醉驾),就得100%赔
记住:电动车事故不是"小事",处理不当可能赔掉一年工资。出事后先报警、再就医、最后拿着所有材料找专业律师算清楚该赔多少,别被对方"私了"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