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合理损失-襄城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车祸最怕啥?对方耍赖不赔钱,保险公司推三阻四!最近我们团队分析了一个真实案例:对方全责却想少赔,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掏15万多。看完这篇,下次撞车别慌,3步教你稳稳拿回赔偿款!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025民初539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3月7日15时许,在襄城县汽车站转盘路段,常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受伤。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常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该小型轿车在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保额2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襄城县某医院住院21天,诊断为右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等,花费医疗费19843.65元。经司法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75天,后续取钢板手术费需7000元。李某还有年迈父母需扶养(5子女共同赡养),电动车维修费、拖车费等财产损失2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太平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156322.36元;驳回李某其他过高索赔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常某承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核心就一句:对方全责时,保险公司必须赔光合理损失,别信他们的“套路话”!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保险公司一开始说“李某年纪大了不该赔误工费”“修车费太高”,结果法院直接按实际损失全判了。为啥?因为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对方全责+有保险=保险公司兜底赔(交强险不够用,商业险接着赔)。
遇到类似车祸,照着这3步做,轻松拿回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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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抢”证据,比命还重要!
- ✅ 必须报警! 死磕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像本案中常某全责的认定书就是“王牌”)。
- ✅ 手机狂拍现场:车损部位、路面痕迹、对方车牌,连血迹都拍清楚(本案李某靠19张车损照片+维修清单,硬是把1810元修车费要回来了)。
- ❌ 千万别私了! 对方说“小事别报警”?90%是想赖掉后续治疗费(本案李某骨折,要是没报警,后期伤残赔偿直接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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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留单据,1张都不能丢!
- ✅ 所有发票塞好:医院发票、买药小票、甚至打车去复诊的车票(本案李某连2500元卫生材料费发票都留着,法院全认了)。
- ✅ 伤重一定做鉴定:骨折、脑震荡等可能致残的,出院后立刻申请司法鉴定(像本案李某十级伤残,光伤残赔偿金就拿了8.4万)。
- ❌ 别信保险公司“指导”:他们说“按农林标准算误工费”?法院看实际收入!李某虽是农村户口,但法院按服务业标准赔了1.9万误工费(有证据就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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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别心软,该争的1分不少!
- ✅ 清单自己算一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财产损失(参考本案:医疗费近2万、十级伤残赔8万4、父母赡养费5千3)。
- ✅ 保险公司扯皮?直接告! 本案常某躲着不出庭,但保险公司照样赔钱——告车主+保险公司,法院一判就执行。
- ❌ 别被“调解”忽悠:他们说“一次性给5万了事”?记住:十级伤残光基础赔偿就超10万(本案实际判15.6万),拖过3年诉讼时效?血亏!
最后提醒: 老人、孕妇出车祸最容易被“轻伤不赔”,但法律保护所有人!本案李某50岁,保险公司质疑“年纪大不能算误工”,法院照样支持——有劳动能力就能赔。遇到纠纷别怕,攥紧证据、该鉴定就鉴定,你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隐去当事人全名及敏感信息。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事故后务必及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