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回全部款项 - 鄢陵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24民初366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中原某有限公司与中国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2022年10月14日,河南某甲有限公司与中国某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补充协议》和《银担“总对总”业务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河南某甲有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贷款80%的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3月5日,河南某丙有限公司和崔某(作为法定代表人)与中国某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莲城支行签订《小微企业国担e贷借款合同》,借款59.4万元,期限从2023年3月5日到2024年3月4日,并委托河南某甲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河南某丙有限公司和崔某还分别与河南某甲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函(法人)》和《委托担保函(个人)》,约定若未还款导致担保方代偿,需支付代偿款及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上浮50%计算)。河南某丙有限公司当天支付了担保费5940元。贷款发放后,河南某丙有限公司和崔某未按期还款。2024年5月14日,银行向河南某甲有限公司发出《代偿通知书》,要求承担担保责任。2024年5月21日,河南某甲有限公司代偿了474921.67元(即未还本金及利息的80%),银行随后出具《代偿证明》和《担保责任解除函》,解除了其担保责任。
法院判决:河南某丙有限公司和崔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河南某甲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74921.67元,并支付利息(以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07%从2024年5月21日起算,直至还清)。案件受理费4212元由两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如果你作为担保人替别人还了银行贷款,法律绝对支持你向借钱的人“要回垫付的钱”。简单说,就是“你帮别人还钱,别人就得把钱还你”。法院为啥判担保公司赢?因为法律规定(《民法典》第700条),担保人代偿后,自动获得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包括本金和合理利息。本案中,担保公司有完整的合同和代偿凭证,债务人又没出庭反驳,法院自然支持全额追回。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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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帮你朋友或公司担保的):
- 关键动作:替债务人还款后,立刻保留所有证据!比如银行代偿通知、付款凭证、担保合同。本案中,担保公司有《代偿证明》《担保责任解除函》,这些就是“讨债”的铁证。
- 利息要合理:合同里最好写清“代偿后利息怎么算”(比如本案约定按借款利率上浮50%)。没约定的话,法院一般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持,别乱要高息,否则可能不被支持。
- 别拖时间:知道债务人不还款后,马上发书面催款通知,然后3个月内起诉。拖久了可能超诉讼时效,钱就难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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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务人(借钱没还的):
- 第一时间沟通:如果快还不上贷款,主动联系担保人协商,比如分期还或延长还款期。本案中债务人直接“消失”,结果不但要还本金,还多付了3万多元利息,太不划算!
- 别以为不接传票就没事:法院传票拒收?照样判你输!本案被告没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证据判,债务人白白多付利息和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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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要记住:
- 担保不是“签个字就行”,签字即担责!签《委托担保函》前,务必看清条款(比如本案约定担保费1%、代偿利息计算方式),拿不准就找律师看一眼。
- 如果被银行催收,别硬扛:先和担保人商量方案,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法院最认“证据链”,光嘴上说“我没钱”没用,得拿出还款计划或困难证明。
最后提醒:担保纠纷胜诉的关键是“证据完整+及时行动”。别当“老好人”随意担保,也别当“老赖”逃避责任——前者可能倾家荡产,后者只会越欠越多。真遇到问题,抓紧收集合同、付款记录这些“硬家伙”,该协商协商,该起诉起诉,法律永远站在讲证据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