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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必须承担代偿款连带责任,但违约金过高可申请调低-范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范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0926民初267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12日,马某向范县某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000元,范县某中心经审核后同意提供贴息贷款300000元,期限为12个月。2023年10月10日,马某某、吕某在《河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信息表》反担保人处签名按手印,自愿为马某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同日,范县某中心作为甲方(担保人),马某作为乙方(借款人),马某某、吕某作为丙方(反担保人)签订《借款反担保协议书》,约定: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范围包括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等;若范县某中心代偿后,马某某、吕某需按代偿金额0.5‰/日支付违约金;反担保期限为三年。因马某未按时还款,2025年3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范县支行向范县某中心出具《代偿通知书》,要求从担保基金账户中扣除305911.58元(含本金299998.80元、罚息5912.48元)代偿马某的贷款。范县某中心代偿后,向马某某、吕某追偿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马某某、吕某需在十日内偿还范县某中心代偿款305911.58元及违约金(以305911.58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31日起按年利率12.4%计算至还清之日止);驳回范县某中心关于原定高额违约金的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马某某、吕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关键提醒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给人做反担保,等于签了“还钱保证书”,借款人跑路或去世,你也得替他还钱! 但别慌,以下3点能帮你避坑:

  1. 签字前务必看清“反担保”三个字——它不是帮忙,是兜底!
    很多人以为“反担保”只是走个过场,其实是给自己套上“紧箍咒”。就像本案中,马某某、吕某在《反担保信息表》上随手一签,就承诺了“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借款人(马某)没还钱,担保人(范县某中心)可以直接找你们要钱,不用先折腾借款人。特别提醒: 借款人去世(如马某已死亡)或跑路,不影响你们的责任!法院不会因为“人没了”就免责,反而会直接让反担保人还钱。所以签字前一定要问清楚:

    • 这笔贷款金额多大?借款人靠不靠谱?
    • 协议里“违约金”怎么算?(本案原定0.5‰/日,年化超18%,明显过高)
      行动建议: 别听熟人忽悠“签个字就行”,务必拿协议回家细读,或花百十元咨询专业律师。
  2. 违约金太高别硬扛——法院会帮你“砍价”!
    本案中,范县某中心要求按日0.5‰(年化18.25%)收违约金,但法院直接降到年利率12.4%。为什么?因为违约金不能当“高利贷”!法律只支持实际损失(比如银行利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超损失(如本案),法院一定会调低。你的应对招数:

    • 如果被起诉,第一时间告诉法官:“违约金太高,我没赚到钱,只是担保人!” 并要求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4倍计算(目前司法实践多支持4倍,即年化约12%-15%)。
    • 保留自己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困难证明),强调“真没钱还高额违约金”,法院会酌情减少。
  3. 别指望“拖”或“赖”——越早处理损失越小!
    马某某在法庭上说“马某有赔偿金该还钱”“该找他配偶”,但法院直接驳回。为啥?反担保协议只约束签字人,和借款人家人无关!拖延只会让债务越滚越大(本案拖到2025年,本金+罚息已超30万)。正确做法:

    • 一旦收到担保人催款(如《代偿通知书》),立即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本,主动放弃高额违约金(比如承诺3个月内还清本金,求对方别算违约金)。
    • 如果实在困难,赶紧收集证据:比如借款人转移财产的线索、自己失业证明等,向法院申请减免——本案中马某某、吕某没交任何证据,只能认栽。

最后划重点: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马某1、马某2、吕某某等姓名均按司法惯例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