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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必须分给所有家属,擅自占用需返还 - 歙县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歙县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法律问题。最近不少朋友咨询“车祸赔偿金怎么分”的问题,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详细说说。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有人拿到赔偿金后不给其他家属分,结果法院判他必须还钱!下面我用大白话一步步讲清楚,保证您看完就知道遇到类似事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共有物分割纠纷
案号:(2025)皖1021民初403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按法院认定的写,已改人名):
2023年3月30日,张小某(化名)在苏州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他的近亲属包括:母亲张某某(化名)、妻子庄某某(化名)、儿子张小某(化名)。2024年8月,苏州吴中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28827.68元,这笔钱包含三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给需要养活的人的钱)、死亡赔偿金(给家属的生活补偿)、精神抚慰金(安慰家属的钱)。2024年9月,赔偿款全部打到了庄某某的银行账户,但她一直没分给张某某。另外,张某某有四个子女,车祸中张小某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只赔30%的费用。张某某自己算过:她应得被扶养人生活费21242元(因为年纪大了需要子女养)、死亡赔偿金126422元。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庄某某和儿子必须还给张某某三笔钱: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为啥这么判?关键就三点:

  1.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钱”,是给活人的补偿!
    很多人以为“人死了,赔偿金就是配偶的”,大错特错!法律上,死亡赔偿金是给所有近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的生活补偿,相当于“顶梁柱”倒了,给一家人续命的钱。不能因为你是妻子/丈夫就独吞,必须大家一起分。本案中,张某某作为母亲,和庄某某、孙子是同等权利人,法院直接按比例算好了她的份额。

  2. 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有“专属规则”:

    • 被扶养人生活费:只给“需要养活的人”,比如老人(张某某60岁以上)或小孩。计算很简单:当地标准×年龄÷子女数×责任比例(本案是30%)。庄某某想赖账?法院直接按法律公式核对,一分不能少。
    • 精神抚慰金:安慰家属的“心理损失费”,一般平均分。三个人(母亲、妻子、儿子)就各分1/3,本案张某某要5000元完全合理。
  3. 配偶不能拿“困难”当挡箭牌!
    庄某某说“我生病、要还房贷、孩子读书”,想少分钱或分期还。但法院明确:困难不是理由!赔偿款是全家人共有的,你偷偷花掉就是侵权。除非能证明钱花在正当用途(比如治病发票),否则必须全额返还。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三步:
第一步:抓紧时间要分割!
赔偿款一到账(比如打到配偶卡里),3个月内必须提出分钱要求。拖太久可能被说“默认同意”,证据也难找。本案张某某在2024年9月钱到账后立刻起诉,占了主动。

第二步:证据要“铁证如山”!

第三步:别等对方“良心发现”,该告就告!
如果对方拖着不给:

最后说句大实话:车祸赔偿是家属的“救命钱”,法律坚决保护每个人应得的份额。别信“家里事私下解决”的鬼话,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拖得越久,钱越难要回来!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赶紧按我说的三步操作,有问题可以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免费咨询)。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公益整理,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案例已隐去真实姓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