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货时从货车摔伤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博爱律师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22民初303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张某系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XXX号)的实际车主,将该车挂靠在某乙公司名下从事运输经营。2020年,某乙公司作为投保人在被告华某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投保驾乘人员意外保险(保险单号:xxxx),该保险单中载明:1.车牌号:XXX号;2.保险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责任:5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责任:5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8000元;3.保险期限:2020年10月1日零时至2021年9月30日24时;4.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意外伤害事故,经治疗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治疗而支付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一次事故中100元以内(含100元)的医疗、医药费用不承担给付责任,对于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5.本保单附加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给付标准为每日100元,每次住院最高给付90天,累计给付最高180天;6.本保单承担被保险人在依法驾驶或依法乘坐时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机动车辆期间或为维护投保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处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2021年4月27日10时许,原告驾驶上述牵引车在新密市刘寨镇东马庄村牛家寨卸货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后被送至新密市某甲进行急救,自付治疗费987.9元。因伤情严重,转至河南省某甲医院治疗,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损伤;2.T12、L1椎体压缩性骨折;3.T12椎体滑脱改变;4.腰1双侧横突骨折;5.腰2、3左侧横突骨折;6.脊髓圆锥、马尾神经损伤;7.高胆红素血症;住院治疗1天,自付医疗费用4186.82元。因伤情,于2021年4月28日转至郑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胸12椎体脱位;2.胸12、腰1椎体骨折;3.脊髓圆锥损伤;住院治疗15天;自付医疗费用34840元。2021年5月24日,因病情需要在博爱县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胸12、腰1椎体骨折术后;2.胸12椎体脱位术后;3.脊髓圆锥损伤术后;4.泌尿系感染;住院16天,自付医疗费用1237.79元。2021年7月6日,因病情康复需要在博爱县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胸12、腰1椎体骨折术后;2.胸12椎体脱位术后;3.脊髓圆锥损伤术后;4.尿路感染;5.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6.不全性肠梗阻;7.焦虑抑郁状态;住院35天,自付医疗费用5844.39元。2022年8月16日,原告因手术后治疗需要,在郑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胸12、腰1椎体骨折术后内固定存留;住院9天,自付医疗费用12866.22元。在后期的治疗过程中,原告张某先后在多家医院进行门诊检查及治疗,并在药店购药。原告伤情经鉴定,于2024年2月23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评定为两处九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张某支付鉴定费1500元。
法院判决:被告华某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理赔款231370.3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10元,由原告负担1639元,被告负担4771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货车司机在卸货时从车上摔伤,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范围! 很多司机朋友可能不知道,卸货是运输工作的必要环节,是为了让车辆能继续运行,所以卸货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赔偿。
保险公司经常找理由不赔,比如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说:"卸货摔伤不属于保险范围"、"你已经在其他保险中获赔了10万元,这次不能全赔"。但法院明确表示:只要符合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得赔!
如果您是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或经常开车跑运输的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给您几点实用建议:
第一,看清保险合同再签字。 很多司机只顾着交保费,没仔细看合同内容。重点看"保险责任范围"这一条,特别是有没有写"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处理、换胎、卸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如果有这些字眼,卸货时受伤就能赔。签合同前一定要问清楚哪些情况能赔、哪些不能赔,别等到出事才后悔。
第二,出事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 就像案例中的张某,他保存了所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和费用清单,连小药房的购药小票都没丢。您也要做到:
- 拍下事故现场照片(比如从车上摔下的位置)
- 保留所有医疗单据(哪怕只花了几块钱)
- 让目击者写个情况说明
- 去做正规的伤残鉴定
这些证据在打官司时就是"护身符",没有证据就算有理也难赢。
第三,别被保险公司忽悠了。 保险公司常说:"这个不在保险范围"、"其他保险已经赔过了所以不赔"。记住法院的观点:卸货是运输工作的必要环节,属于"为维护车辆运行";而且不同保险的赔付是独立的,不能因为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了就拒绝意外险赔付。如果保险公司这么说,您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博爱县法院刚判过类似案子,这应该赔!"
第四,医疗费要自己先算清楚。 保险公司经常少算医疗费。合同里一般会写:"100元以下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您自己可以这样算:
- 把所有医疗费加起来(案例中张某花了6万多元)
- 减去100元
- 剩下的钱乘以80%
这样就能知道该赔多少。如果保险公司算得比这少,您就有理由要求他们重新计算。
第五,超过3个月不赔就赶紧起诉。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到索赔后10天内要核定,60天内必须赔付。如果拖拖拉拉超过3个月还不赔,别等了,直接去法院起诉。这个案例就是张某起诉后才拿到赔偿的。起诉时把所有证据准备好,特别是保险合同和医疗记录,胜诉几率会大很多。
最后提醒大家:买保险就是为了防风险,出了事保险公司不能随便说不赔就不赔。只要您是按照合同约定在运输工作中受伤,就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合同。遇到无理拒赔,别怕麻烦,该起诉就起诉,法律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