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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获赔误工费有依据-延津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延津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26民初13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3日16时05分许,史某驾驶小型轿车自东向西行驶,与孟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车载孟某乙)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孟某和孟某乙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认定:史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负同等责任;孟某违反"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规定,负同等责任。

孟某先后在延津县某医院和新乡市某医院住院12天,诊断为左侧肱骨近端骨折、右手第一掌骨骨折等。经法院委托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8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史某的车辆在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300万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已垫付18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定孟某损失包括:医疗费45697.42元、误工费30544.8元、残疾赔偿金79852.06元等共计175470.31元。判决某公司郑州分公司赔偿146531.3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超过退休年龄也能要回误工费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是:61岁的孟某成功获赔3万多元误工费! 很多人以为"退休了就不能索赔误工费",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告诉你:只要能证明还在干活、有收入,哪怕80岁也能要回误工费。以下是关键操作指南:

1. "超龄无误工"是保险公司的套路话

保险公司常以"你超60岁(女55岁)了"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本案法院直接驳回:

2. 非医保用药不能随便扣20%!

保险公司咬定"要扣20%非医保药费",但法院没支持:

3. 电动车大概率按非机动车处理

保险公司想把孟某的电动车说成"机动车",想让她多担责,但失败了:

4. "同等责任"≠只赔50%

通常认为"双方同等责任就各赔50%",但本案法院判机动车方多赔10%:

5. 伤残鉴定必须走法院委托程序

保险公司不认十级伤残,但法院没采纳:

📌 给事故当事人的3条保命建议

  1. 证据要"三全"

    • 医疗费:发票+清单+病历缺一不可(本案拖车费没赔,就因只有发票无支付记录)
    • 误工证明:村委会盖章+邻居证言+收入流水(60岁以上必备!)
    • 伤情照片:刚撞完、拆线后都要拍
  2. 别急着签"一次性了结"
    保险公司常说"赶紧签字领钱",但本案孟某保留了后续治疗诉权。
    正确做法

    "我还没做伤残鉴定,现在签协议会少赔好几万,等定残后再谈"

  3. 超龄人员重点准备 证明材料 本案成功关键 你的操作
    土地承包合同 村委会证明+村主任询问笔录 找村委会开《实际耕种证明》
    无养老金证明 未提养老金 到社保局开"无养老金待遇证明"
    日常劳动证据 拍种地视频、记工本照片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每句话都可能让你少拿钱。记住这个公式:
正规鉴定+完整医疗证据+劳动收入证明 = 该赔的一分不少
特别是60岁以上老人,千万别听信"超龄没误工费"的鬼话——本案就是活生生的胜诉样板!遇到类似情况,先保存证据再谈赔偿,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才能守住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