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确认后开发商必须支付工程款但要扣除质保金-原阳县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25民初678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8月6日,河南某公司与新乡某公司签订《郑州恒大金碧天下渗漏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郑州恒大金碧天下的屋面、外墙、阳台等渗漏水维修工程由河南某公司承包。同日,双方又签订《新乡某御景湾三、四期渗漏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新乡某御景湾首、二期的渗漏水维修工程由河南某公司承包。河南某公司施工完毕后,通过恒大施工单位协同平台提交了结算申请,郑州恒大金碧天下项目的工程审批单上监理和工程部经理都签字确认,工程款是78415.15元;新乡某御景湾项目的工程审批单上监理和工程部经理都签字确认,工程款是31929.04元。两个合同均约定3%的质保金。河南某公司自2021年9月15日施工完毕,金碧天下项目新乡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审批完成,御景湾项目于2021年9月17日审批完成。
法院判决新乡某公司向河南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07033.86元(已扣除3%质保金),并从2021年10月1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到款项全部付清。同时驳回了河南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新乡某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当你的工程验收单上有监理、项目经理等人签字确认后,开发商就必须按确认金额付款,但要先扣除合同约定的质保金。很多包工头和小施工队常犯的错误是:以为工程做完了就能马上拿到全款,结果被质保金条款"坑"了。
给大家3个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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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就是"钱到手"的关键
本案中,虽然开发商没给钱,但因为工程验收单上有监理程某、张某,项目经理陈某,工程部经理王某等人的签字,法院直接认定了工程款金额。所以干活时一定要盯着验收签字环节——不是随便谁签字都有效,必须是合同里约定的监理、项目经理这些"关键人物"亲笔签!建议用手机拍下签字过程,同时保留电子平台(如本案中的恒大协同平台)的操作记录,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
质保金不能马虎
很多人不知道,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都允许扣留3%-5%的质保金(本案就是3%)。法院计算时直接从11万多元里扣了3000多元质保金。如果你的合同写了"保修期2年",那么到期后才能要回这笔钱。千万别像本案原告一样,起诉时要求支付全款,结果部分诉求被驳回,白花30多元诉讼费。 -
开发商玩失踪?别慌!
本案中被告新乡某公司收到传票也不出庭,但法院照样判他们输。原因很简单:原告把12份工程签证记录、施工照片、平台审批截图都准备齐全了。所以遇到拖欠工程款,先别急着找人"说情",而是赶紧整理四样东西:①施工合同 ②验收签字文件 ③施工过程记录 ④催款书面证据。证据充分时,就算对方不出庭,法院也会支持你。
最后提醒:工程验收后,开发商一般要在14-28天内付款(看合同约定)。像本案从9月16日审批完到10月17日才开始算违约金,就是因为合同给了合理付款期。建议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验收后XX天内付款",避免扯皮。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尽早收集证据,超过3年可能就过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