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车付款后对方不交车?法院判返还本金加利息-阜南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5民初1399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俞某与戎某都在一个二手车微信群里做买卖。2025年3月26日,戎某通过微信给俞某发了一段XXX号问界M9车的视频和图片,还发了他和“澳某收购经理”的聊天截图,说对方出价42万元卖这辆车。戎某对俞某说:“他出42,我们现在413000”,意思是他想41.3万元买进再转给俞某。俞某担心车辆解押要时间,戎某就发来一份买车合同,催俞某打款:“你等下打我账号,我来打给他,因为金额大,签合同保守点”。戎某还多次发消息说:“跟他讲这两三天,摇出价格就卖,摇不出就给他了”“这两天私下摇一摇,不行就送澳康达”。当天,俞某按戎某要求转了30万元,备注“购买XXX车款”,戎某回复“收到了,我来给他打款”。但之后戎某一直没交车,俞某反复催问:“问界和Q3什么时候能打款?”戎某总说“手续在办”“再等等”。直到2025年9月,戎某既没交车,也没退钱。另外,两人在群里常有分红转款,戎某辩称这是合伙卖车,但没拿出合伙协议。
法院判决:戎某必须在30天内退给俞某30万元,还要从2025年9月23日(俞某起诉那天)开始,按年利率3%付利息,直到钱全部还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戎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微信买车收钱不交车?三招教你避坑
这个案子说白了:口头或微信约定买车,对方收钱后耍赖不交车,法院照样判他退钱加利息!但关键得有证据,而且别指望高额违约金。
为啥法院这么判?
- 聊天记录就是“合同”:戎某说“摇出价格就卖”,俞某转款备注“购车款”,法院认定这是买卖关系,不是合伙(合伙得共担风险、有协议,光分红不算)。
- 违约金没约定?利息照样有:双方没写“不交车要罚多少”,所以法院不支持6000多元违约金。但钱被占用了,按法律规定,从起诉日起算合理利息(年利率3%,比银行存款高一点)。
- 退钱是铁板钉钉:车没到手,30万没合法理由占着,必须退!戎某自己也认了这点。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照着做:
-
聊天记录全存好:
- 微信、短信别删!重点保存:对方发的车源信息、价格协商、催款记录(比如“手续办完就交车”这种话)。像本案中戎某说“摇不出价格就送澳康达”,直接证明交易性质。
- 小技巧:聊天时多问一句“这车是不是你卖给我?”,让对方明确答复。
-
催款要“留痕”+“卡时间”:
- 发消息别只说“啥时候给车?”,改成“请于X月X日前交车,否则视为违约”。如果对方拖过3天,立刻书面(微信也算)发《催告函》,写清“要求3日内退款,否则起诉”。
- 注意:利息从你正式催款或起诉日起算。本案因没约定退款时间,法院从起诉日算,但如果你催过,可能更早!
-
起诉别犹豫,但别乱要钱:
- 对方耍赖超15天,马上委托律师起诉。像俞某一样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法院99%会支持,避免钱被转移。
- 关键提醒:没写违约金别瞎要!法院顶多判合理利息(通常LPR的1倍,约3%-4%)。本案原告要6000多元违约金,法院只按3%算利息,少要了损失更大。
最后划重点:二手车交易没签合同?微信记录就是护身符!付款前务必确认:对方是不是车主、车能不能过户。一旦收钱不办事,保存证据+及时起诉,本金+利息一分不少。记住,法院不怕“口头约定”,就怕你没留证据!(注:本文仅针对类似纠纷提供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