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成功即中断诉讼时效,即使撤诉也不影响-来安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2民初456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判决结果
2018年5月,来安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签订《滁州来安艺境花园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文件》,约定工程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2020年4月19日,工程移交物业公司,保修期为2020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18日,实际应支付保修金135,065.77元。2020年8月18日,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确认保修金金额。2025年3月26日,深圳某公司通过网上立案起诉来安某公司,但因未缴纳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2025年7月21日,深圳某公司再次起诉,要求支付保修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来安某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深圳某公司保修金135,065.77元及利息(从2022年5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时支付保全费1220元;但驳回深圳某公司要求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网上立案成功就能“冻结”诉讼时效,即使后来因没交诉讼费被按撤诉处理,也不影响时效重新计算!
很多人以为起诉后又撤诉,就等于没告过,债务人可以借口“超过3年时效”赖账。但这个案子彻底打破了误区:
- 网上立案是“救命稻草”:深圳某公司2025年3月26日网上提交起诉材料并审核通过,虽然4个月后因没交诉讼费被按撤诉处理,但法院明确说——网上立案成功的那一刻,诉讼时效就中断了!就像按下了“暂停键”,3年时效从2025年3月26日重新开始计算。来安某公司辩称“保修期2022年4月满,2025年6月起诉超时”完全站不住脚。
- 为什么关键?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本案保修金应在2022年5月19日前付清,正常应在2025年5月19日前起诉。深圳某公司2025年3月26日网上立案,正好卡在时效到期前,保住了胜诉权。
- 优先受偿权别乱要:深圳某公司还想“优先拿钱”,要求对小区智能化工程拍卖款优先受偿。但法院指出,智能化工程是小区的“附属品”(比如摄像头、门禁系统),拆了就破坏整栋楼功能,根本没法单独拍卖。所以这类工程很难主张优先受偿权,别白费力气。
遇到类似工程款拖欠,这样做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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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快到期?马上网上立案!
- 别拖到最后一天!诉讼时效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比如保修期满后30天)。只要在时效到期前,通过法院官网或小程序提交起诉材料并通过审核,哪怕后续忘记交诉讼费被按撤诉处理,时效也会重新计算3年。
- ✨实操提示:立案后截图保存“审核通过”页面,这是关键证据!如果像本案一样被按撤诉,10天内补交诉讼费就能恢复案件;即使不补交,时效中断的效果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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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金要不回来?重点抓这3点
- 保留移交凭证:像本案中“2020年4月19日移交物业”的记录,是计算保修期的起点,务必保存签字文件或邮件。
- 结算金额别含糊: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必须双方确认,避免对账扯皮。
- 利息别放弃:合同没约定利息?照样能按银行贷款利率(LPR)主张!从应付工程款次日起算(本案从2022年5月19日),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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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偿权要谨慎
- 只有主体结构工程(比如楼房主体、桥梁)才可能支持优先受偿权。如果是电梯、消防、智能化等附属工程,基本会被认定“不宜单独拍卖”,强行主张反而浪费诉讼费。
- ✨避坑指南:签合同时就明确——如果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哪些部分能优先受偿。模糊约定只会让后期维权困难。
一句话总结: 工程款被拖欠,别等“彻底没戏”才行动!网上立案是成本最低的“时效保险”,3分钟上传材料就能保住3年维权时间。记住:立案成功那一刻,债务人的“赖账倒计时”就归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