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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受损后未维修保险公司也应赔偿-枞阳县律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枞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722民初35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8日11时25分许,案外人徐某驾驶苏Bx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枞阳县官埠桥镇团山村"五友超市"附近时,与张某驾驶的皖G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等损坏、车上人员受伤。经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所有的皖Gx**号车辆在A某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14438元,案涉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本案审理期间,依张某申请,法院委托安徽五问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案涉车辆维修费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车辆维修费用金额81340元,张某支付了鉴定费9500元。

法院最终判决:A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赔偿车辆损失81340元,并支付鉴定费9500元。案件受理费1294.50元,由张某负担259元,A某负担1035.50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即使你的车没修,保险公司也必须赔钱! 很多人以为"没修车=没损失",这其实是大错特错。我们经常遇到车主这样哭诉:"保险公司说等我修好车才给钱,现在车停在修理厂没人管"。其实法律早就规定清楚了:

  1. 受损就是损失,修不修车不影响索赔
    就像你手机屏幕碎了,就算你暂时没去换屏,损失也是实实在在的。法院明确说了:车辆损失保险是"损失填补"原则,只要事故真实发生、车辆确实受损(有鉴定报告证明就行),保险公司就得赔。你完全可以选择不修车、自己留着零件,或者过两年再修,这都是你的权利!

  2. 鉴定费必须由保险公司买单
    很多车主不敢做鉴定,怕白花钱。但这个案子清楚告诉你:9500元鉴定费法院判给保险公司了!因为这是"确定损失必须花的钱"。下次保险公司推脱说"等修好再说",你就直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费用最后都由他们承担。

  3. 别被"第三方责任"绕晕
    保险公司总说"对方全责,你该找对方赔"。注意!你买了车损险就是花钱买了"兜底服务":你可以选择直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要钱(就像本案),修好车后保险公司会自己去找对方追偿。千万别听信"只能找对方赔"的忽悠,你的保险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呢!

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很多车主因不懂这条规则,白白等了几个月甚至把车报废了。其实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你的损失就已经确定了——就像打碎的碗,就算你舍不得扔,碗的价值也回不来了。保险公司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