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有既往病史,伤残赔偿金可按参与度比例打折-濉溪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621民初878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5日20时许,王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濉溪县双堆集镇陈集街东路段处由西向东行驶时碰撞到同向行人陆某,造成陆某受伤。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陆某无责任。
陆某被诊断为左股骨远端骨折(左AO分型:33A3型),住院治疗13天,住院期间医疗费由王某垫付。后续陆某在淮北某医院门诊检查支出531.19元。
经安徽某鉴定中心鉴定:1.陆某左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及后遗症为此次车祸外伤所致,外伤对后遗症的参与度为45-55%;2.构成九级伤残;3.误工240-270日,护理90-120日,营养60-90日。
法院认定事实后判决:王某需赔偿陆某各项损失69255.79元,包括医疗费531.19元、营养费22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90元、护理费16369.50元、交通费130元、残疾赔偿金44585.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法院驳回了陆某关于误工费和其他部分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交通事故伤者本身有既往病史,法院会根据"外伤参与度"比例来打折计算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虽然王某负全责,但因陆某有左膝关节置换病史,法院认定外伤只对后遗症承担50%责任,所以残疾赔偿金打了对折。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您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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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报警,保留交警责任认定书
- 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王某全责,这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证据
- 千万别私了!没有交警认定书,后续索赔会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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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要专业,但要注意参与度问题
- 如果您本身有旧伤或慢性病(如本案的关节置换史),做伤残鉴定时一定要说明
- 鉴定报告会写明"外伤参与度",法院会按这个比例计算赔偿
- 本案中鉴定说参与度45-55%,法院直接取了50%,所以伤残赔偿金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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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要有证据
- 71岁的陆某要误工费被驳回,因为法院认为"已达退休年龄,没证据证明有收入"
- 特别提醒:如果您退休后还在工作,一定要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用工合同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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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票据必须"对人对症"
- 陆某拿陶某名字买的药费138.80元没获支持,因为发票名字不对
- 外购药必须有医生处方,发票必须开自己的名字,保留购药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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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到庭,您也要充分举证
- 本案王某没出庭,但陆某还是因为证据不足(误工费、外购药)输了部分诉求
- 别以为对方不来就能赢,您该交的证据一样不能少
重要提醒: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不等于要赔全部损失。如果伤者自身原因(如旧伤、未及时治疗)加重了伤情,法院有权减轻肇事方责任。建议事故发生后:
- 住院期间所有票据自己留一份复印件
- 做伤残鉴定前咨询专业律师
- 索赔项目要合理,别像本案原告一样要15万多只支持6.9万
记住:法律只保护有证据的权利。事故发生后别慌,按步骤收集证据,该报警报警,该鉴定鉴定,才能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