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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超10日出租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和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和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3民初656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
2025年3月1日,马鞍山某区白桥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水蛭养殖场租赁协议》,约定农业公司将70亩水蛭养殖场地及配套设施租给王某使用,租期从2025年3月1日到2028年2月28日,年租金24万元。租金分两期支付:每年6月30日前付10万元,9月15日前付14万元。协议明确约定:如果王某拖欠租金超过10天,农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支付欠付租金及2万元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王某未按约定在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租金,且明确表示无力支付。农业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向王某送达《解除水蛭养殖场地租赁协议通知书》,说明因王某拖欠租金已构成违约,自通知书送达起解除合同,要求王某支付10万元租金和2万元违约金,并在一个月内清理场地。王某签收通知书并手写确认:“本人王某已经收到该解除通知书,对该内容无异议,我确认双方合同已解除”。

另查明,王某与郁某在租赁期间为夫妻关系,郁某曾在租赁场地居住生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王某和郁某共同向农业公司支付租金87,800元(按实际租用4个多月计算)及违约金20,000元;驳回农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多主张的租金部分)。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提示

核心观点:签了租赁合同,拖欠租金超10天,房东不仅能收场,还能让你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三个关键“雷点”,普通人一不小心就会吃亏。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1. “拖欠租金10天”是硬杠杠
    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拖欠超10天,房东可解约”,王某拖了12天(6月30日该付钱,7月12日才被通知解约),法院直接支持房东解约。很多人以为“晚点交钱没关系,房东不能赶我走”,大错特错!合同约定的时限就是“生死线”,超一天都可能被扫地出门。

  2. “签收解除通知”等于认栽
    王某收到解约通知后亲手签字确认“合同已解除”,这等于自己把证据送给法院。现实中,租客常耍赖“我没收到通知”“我不知道要解约”,但王某这一签,彻底坐实了违约事实。重要提示: 收到房东的解约通知千万别随便签字!如果觉得冤,要么当场写“有异议”并拍照留存,要么立刻找律师商量。

  3. “夫妻一起用场地,离婚也得还债”
    郁某辩称“合同是王某签的,我早和他离婚了,不关我事”,但法院查明:租场地时两人还是夫妻,租金用的是家庭钱,郁某还住过场地。所以即使离婚,她也要一起赔钱。关键教训: 如果夫妻共同使用租赁物(比如一起经营养殖场、开店铺),哪怕合同只有一人签字,另一方也可能被拉下水!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划重点:签合同前,花50块钱让律师审一遍;出纠纷后,别自己硬扛——90%的租赁纠纷,靠证据和流程就能解决,根本不用走到打官司! (提示: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问题请带材料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