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假名也得还钱?法院:能证明身份就有效-巢湖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翻译”那些看不懂的判决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你遇到“欠钱不还”时该咋办——尤其当对方在欠条上写假名时,千万别慌!下面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看完你就能明白自己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81民初69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告钱某和被告孙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左右,孙某在钱某那里赊购砂石等建筑材料,但一直没付清钱。2020年1月19日,两人算账后,孙某欠钱某12万元货款没给,于是给钱某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欠到钱某人民币120000元”,但欠款人签名写的是“孙某”。钱某在法庭上说,孙某平时对外自称就叫“孙某”,这个“孙某”其实就是孙某本人,欠条也是孙某亲笔写的。后来在2021年1月15日,孙某通过微信转了4000元给钱某,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给。钱某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最后在2025年6月11日把孙某告上了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孙某在10天内还给钱某11.6万元(12万减去已付的4000元),并支付从2020年1月19日起算的利息(按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直到钱还清为止)。
三、核心观点:欠条写假名别怕,关键要能“对上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欠条签名是假名不要紧,只要你能证明“写假名的人就是欠钱的人”,法院照样判他还钱!
为啥这么判?法院是这么想的:
- 孙某在欠条上签了“孙某”,虽然名字不对,但钱某当庭说明“孙某”就是孙某本人(比如平时大家都这么叫他),而且孙某自己也没出庭反驳。
- 更重要的是,钱某有欠条、微信转账记录这些“铁证”,能串起来证明孙某确实欠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就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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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别光看名字,要“锁死”对方身份:
- 对方写欠条时,哪怕他签“张三”“李四”这种假名,你也得当场确认“你到底是谁”。比如用微信语音问:“你是不是孙某?身份证号多少?”或者让对方在欠条上加写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 事后补救:像钱某一样,保存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比如共同朋友的证词),证明“孙某”就是孙某本人。记住,法院认的是“事实”,不是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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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留痕”,别光靠嘴说:
- 钱某赢在哪儿?他有微信转账记录(2021年那4000元),还能证明自己一直催款。如果你借钱给别人,每次催款都用微信、短信,别打电话——电话没证据!内容就写:“孙某,你2020年欠的12万,今天还5000没?”这样时间、金额、人都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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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拖!3年内赶紧起诉:
- 钱某2020年欠条,2025年才起诉,差点超时(法律上一般3年有效)。很多人以为“朋友拖几年没事”,但拖久了证据可能丢、对方可能跑路。一旦对方不还钱,马上整理证据去法院立案——现在网上也能申请,不用找律师也能办。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欠钱不还的案子,90%赢在证据,不在名字真假。你只要像钱某一样,把“人-事-钱”三件事用证据串起来,法院一定帮你讨回公道!下次再遇到“欠条写假名”,别被吓住,按这3步走,稳了!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