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不能随意扣除非医保费用-庐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1187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4日10时14分许,李某驾驶“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合肥市缺店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庐江县矾山镇双庙街道立邦建材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左转弯的朱某驾驶的“金艺”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
朱某在庐江县人民医院住院30天,诊断为多处骨折、颅脑损伤等13项伤情,支出医疗费72589.23元。经鉴定,朱某构成一处九级伤残和三处十级伤残,误工期21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朱某需独自抚养两名未成年女儿,并与兄弟共同赡养年满75周岁的父母。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50万元三者险,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共赔偿朱某382629.32元(其中交强险赔付181000元,三者险赔付201629.32元),朱某自行承担30%损失约8.64万元。
三、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起案子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你的医疗费!很多伤者以为“医保不报的药保险公司就不赔”,结果白白少拿赔偿。法院明确说了:医疗费一分都不能扣除非医保费用。为什么?
- 法律不支持“扣10%”的套路:保险公司常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部分医疗费,但法院认为,交强险是保障伤者及时救治的“救命钱”,不能区分医保或非医保。医生开什么药由病情决定,伤者根本控制不了。
- 关键证据要留好:本案朱某全程保留了医疗费票据、用药清单、出院记录。如果你出事故,务必保存所有医疗单据原件(包括门诊、住院、复查),哪怕一毛钱的收据也不能丢!保险公司说“票据不全不赔”,法院就可能不支持你。
另外三个救命提醒:
- 农村老人也能要误工费:朱某53岁是农村居民,保险公司说“没工作不赔误工费”,但法院认为:只要靠劳动生活(比如种地、打零工),因伤住院必然减少收入,误工费照样赔!保留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甚至微信收账记录,都能帮你证明劳动事实。
- 多处伤残赔偿别算错:朱某一处九级+三处十级,残疾赔偿金按23%比例计算(不是简单相加)。伤残等级要专业鉴定,千万别自己估数字!选正规鉴定机构,全程录像保存过程,避免保险公司事后扯皮。
- 责任比例有门道:本案主次责按7:3划分(朱某次责自己担30%)。千万别私了签“全责协议”!如果对方司机说“我全赔你”,让你签放弃追责的字据,一定要先咨询律师——签了字就可能像朱某一样,明明只撞断几根肋骨,却因次责少拿十几万赔偿。
最后划重点:
- ✅ 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核心依据!);
- ✅ 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本案1.8万)要写清楚是“预付款”,不影响后续索赔;
- ✅ 鉴定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本案李某付了1095元诉讼费),别被保险公司忽悠“自己掏钱”。
记住:你的命比保险条款重要!遇到事故别慌,先治伤、再留证、最后谈赔偿。该争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金,一分都不能少——法院都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
(注:文中李某、朱某、江苏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等均为化名,符合法律文书披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