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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卖给外村人合同无效怎么办-凤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凤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号:(2025)皖0421民初67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2年2月14日,童某从邵某处购买位于凤台县古店乡康庄路段路北的地块用于建房,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连续转让,现有邵某买李某丙宅基两间转让给童某,长宽按原合同办事,转让费壹拾贰万玖仟元(129000元),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转让方签字,童某乙(邵某父亲签字),接收方签字,童某,经手人签字,童某丙、李某乙、童某丁、童某戊、李某丙,2012年2月14号…”。
另查明,该地块最初由康某于2008年8月31日转让给赵某,赵某于2010年4月3日转让给李某丙,李某丙于2011年6月9日转让给邵某。童某于2013年2月18日转给王某。童某乙系邵某父亲,李某丁系邵某岳父。该地块多次买卖中,李某丁均作为中间人参与。
再查明,(2025)皖04民终1228号民事判决书已认定童某与王某之间的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确认邵某与童某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邵某需返还童某土地转让款12900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为什么农村土地不能随便卖?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不能卖给本村以外的人,否则合同直接无效,钱得退回来! 很多人以为“签了协议、付了钱”就万事大吉,但农村土地不是普通商品,它和村民身份绑在一起,外村人买了等于“白忙活”。

为什么合同无效?法院说得很清楚:

  1. 土地性质特殊: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本村人才能合法使用(比如盖房或种地)。邵某不是凤台县古店乡新河村的村民,童某也不是,两人买卖土地时,既没经过村委会同意,也没走法定程序,这就踩了法律红线。
  2. 签字不等于合法:虽然协议是邵某父亲签的字,法院也认为“算邵某的责任”(因为父亲和岳父当了中间人,童某有理由相信他们能代表邵某),但这只能解决“找谁退钱”的问题,改变不了合同本身违法的事实。简单说:即使卖家亲属代签了,合同照样无效!
  3. 后果很直接:合同无效后,双方“各退各的”——邵某退钱,童某退地。但因为这块地一直没实际交付建房(只是纸上转卖),所以童某不用退地,只要拿回129000元就行。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处理建议:

  1. 买卖前先问“身份”:想买农村土地?先确认自己是不是该村集体成员(比如户口在村里)。如果是城里人或外村人,千万别碰!哪怕卖家急着卖、价格再便宜,合同签了也白搭,最后可能钱地两空。
  2. 发现问题赶紧止损:如果已经买了才发现对方是外村人(比如童某转卖给王某后,王某起诉导致协议无效),别拖! 立刻收集协议、付款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拖得越久,追回钱越难(比如土地被开发了,退地就麻烦)。
  3. 别信“中间人担保”:案子中李某丁(邵某岳父)多次当中间人,看似靠谱,但法院只认法律程序。口头承诺、亲戚签字都没用,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真要交易,务必先去村委会咨询,别省那点手续费!

最后提醒:农村土地纠纷常因“贪便宜”引发。有人觉得“村里地便宜能捡漏”,结果赔了钱还耗时间。记住——土地不是菜市场的大白菜,法律管得严!真遇到问题,别自己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帮您查清土地性质、走合法程序。毕竟,省小钱吃大亏,不值得!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人名已做技术处理,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