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扣除非医保费用,必须提供证据-固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3民初46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5日9时26分,丁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牵引挂车行至固镇县谷阳镇高铁路“钢材市场”附近路段,因没注意看右侧路况,与同方向行驶的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邱某全身多处骨折受伤、电动车损坏。交警认定丁某负全部责任,邱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邱某在医院住了50天,花去医疗费47004.44元,还支付了15000元护理费(每天300元)。后来经司法鉴定,邱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需要休息180天、护理60天、营养90天。丁某的车挂靠在南京某物流公司,并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保额20万元)和商业三者险(保额100万元)。保险公司前期垫付了28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要赔偿邱某各项损失共133893.34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扣除已付的28000元,实际还需赔105893.34元;驳回邱某关于误工费的请求(因为她已退休且没证据证明收入损失)。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别让保险公司随便“砍价”,您有权拿回全部合理赔偿!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保险公司不能光嘴上说“要扣10%非医保用药”,就得拿出真凭实据,否则法院不认账! 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某保险公司主张扣除10%非医保费用,但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哪些药不合理,结果法院直接驳回了他们的要求,判他们全额赔偿。
为什么这事儿对普通人特别重要?因为很多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一上来就告诉你“医保外用药不赔”,想少给钱。但法律不是这么玩的!就像买菜不能缺斤少两一样,您的医疗费该报多少就报多少,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
- 哪些药确实不属于治疗必需(比如您自己买了保健品);
- 为什么这些药不该赔(得拿医院记录或药品清单当证据)。
如果您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4条保命锦囊:
- 所有单据“一个别丢”: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护理费收据……哪怕一张小票也要留好。保险公司要是说“这个药不赔”,您立刻甩出清单问:“麻烦标出哪一项不合理?依据是什么?”(就像邱某案,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
- 别信口头忽悠:如果保险公司电话里说“惯例扣10%”,直接回复:“请书面说明哪条合同条款支持扣款,附上证据。” 没证据?坚决不签字!
- 伤残鉴定要趁早:像邱某这样及时做鉴定,才能算准赔偿金额(误工、护理、伤残金等)。拖久了可能错过最佳鉴定时机,影响赔偿。
- 别怕“小钱”较真:本案中保险公司只垫付2.8万,但法院最终判赔10万多。很多伤者觉得“折腾麻烦”就妥协了,其实专业律师一句话就能帮您守住权益——比如本案核心争议点,普通人根本不知道保险公司必须自证“非医保”合理性。
最后提醒:事故后3年内都能起诉(法律叫“诉讼时效”),但越早行动越有利!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该争的每一分钱都是您应得的。遇到纠纷别慌,按上面步骤一步步留证据、问依据,您也能像邱某一样“把该拿的钱拿回来”。
(注:文中姓名及公司名称已按隐私要求简化处理,如邱某、丁某、南京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