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动车撞人全责需赔偿 - 五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很多老乡咨询:“开四轮电动车撞到人,到底要不要赔钱?”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安徽五河县真实案例,帮大家把判决书“翻译”成大白话。看完你就明白:电动车再小,撞人后责任跑不掉;但赔偿金额也不是对方说多少就多少,法院会公平算账。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2民初596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3月6日早上7点半,张某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沿五河县新集镇富强路由北向南开到新集小学南边路段时,撞上了同方向走路的陆某。陆某被送进医院,住了6天院,花了14938.37元医药费。后来交警找专业机构鉴定,发现这辆四轮电动车虽然挂着“电动车”牌子,但实际符合机动车标准(靠电池驱动、有四个轮子)。交警认定张某全责,陆某没责任。陆某的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胸椎骨折做了手术),需要休息120天、护理90天、补充营养90天。张某之前垫付了1300元医药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张某总共赔77562.53元,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等。但因为张某已经付过1300元,所以最后还要再给陆某76262.53元。如果张某到期不赔,还得额外付“拖延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句话:开四轮电动车撞人,如果被鉴定成机动车,你负全责就得赔钱;但赔多少要看实际情况,比如伤者年龄大了,赔偿会打折!
为什么这么说?
- 张某以为“电动车=非机动车”,但法院查证后发现:她的车实际是机动车(鉴定报告说了算)。所以撞人后,她得像开汽车一样承担全责。
- 但陆某已经74岁(超过退休年龄),法院没按全额赔:
- 误工费只算了40%(认为老人劳动能力弱了);
- 伤残赔偿金也按年龄折算(赔6年而不是20年)。
- 关键启示: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铁证”,但赔偿金额可以“讨价还价”——你得拿出证据证明哪里不合理!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
出事先报警,别私了!
- 像本案一样,立刻打122叫交警。他们会出责任认定书(这是法院判案的“王牌证据”)。
- ❌ 别听对方说“小事一桩,不用报警”就签字——万一事后扯皮,你连证据都没有!
- ✅ 同时拍好现场照片:车的位置、伤痕、路标,这些都能帮你“说话”。
-
伤残鉴定要盯紧,不服就申请重做!
- 受伤后别急着和对方谈赔偿,先让交警或法院指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像本案做了两次才定案)。
- ❌ 如果对方质疑你的伤情(比如本案被告说“不构成十级伤残”),别慌——法院会委托第三方重新鉴定。
- ✅ 你也有权申请重做!带上医院记录和鉴定报告,直接向法院提要求。
-
算赔偿要“抠细节”,年龄、收入都要讲清楚!
- 赔偿不是对方开个价你就认。法院会看:
- 医药费有没有乱开药?(保留每张发票)
- 护理费按当地标准算(本案是每天155.9元);
- 年龄大了,误工费和伤残金要打折!(像74岁老人,本案误工费只算40%)
- ❌ 别信“赔10万”这种模糊说法——必须分项列清楚:医药费多少、护理费多少……
- ✅ 如果对方索赔虚高(比如让70岁老人赔全额误工费),立刻向法院举证:拿出身份证证明年龄、村委会证明劳动能力下降。
- 赔偿不是对方开个价你就认。法院会看:
-
最后提醒:四轮电动车别乱开!
- 很多人以为“四个轮子的电动车不用驾照”,但本案证明:一鉴定可能是机动车! 上路前务必查当地规定(安徽要求这类车上牌+驾照),否则事故后全责跑不了。
- 平时多留一手: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几十块钱),撞人后保险公司能分担赔偿。
一句话总结:事故责任看交警,赔偿金额靠证据。该赔的别赖,不该赔的别认!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先按上面4步稳住局面,再找专业律师分析细节(注意:选律所时看清资质,别信“包赢”承诺)。记住,法律不保护“糊涂人”,但一定保护“明白人”——证据在手,心就不慌。
(注:本案中涉及的安徽某智律师事务所等名称,已按规范隐去细节;所有分析仅针对公开判决,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