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拖欠货款不还?法院判决支付全款加利息-万载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22民初199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8月27日,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了采购订单,合同标的物为LED专用载带颗粒和半导体专用载带颗粒,约定LED专用载带颗粒单价为8500元/吨,半导体专用载带颗粒单价为9000元/吨,首期订单合同标的额为218500元,双方后续按照首期订单约定的合同单价继续货物交易。2025年3月12日,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出具联络函,确认某乙公司尚欠某甲公司货款509086.25元,承诺于2025年4月5日前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39086.25元,2025年5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50000元,2025年6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60000元,2025年7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60000元,2025年8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80000元,2025年9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80000元,2025年10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80000元,2025年11月5日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60000元。出具联络函后,某乙公司共计向某甲公司支付货款90000元,剩余货款419086.25元至今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某乙公司必须向某甲公司付清全部剩余货款419086.25元,并从2025年6月6日起,按年利率4.5%支付逾期利息(直到货款付清为止)。同时,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某乙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遇到货款拖欠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对方签了还款计划却耍赖不付钱?别犹豫,直接起诉要回全款加利息!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写了分期还款的字条,自己就只能干等着。但法院用判决告诉你:如果对方多次违约(比如本案中承诺每月付一笔,结果付了9万就停了),你完全有权一次性要回所有欠款,还能额外索赔利息损失。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 买卖合同就像“一锤子买卖”:你供货,对方就得按时付钱。本案中,某乙公司自己写了联络函确认欠款,还定了还款计划,结果只付了一小部分就“玩消失”,这明显是违约。
- 法律保护守约方:根据规定,对方逾期不付钱,你不仅能要本金,还能按“贷款市场利率1.5倍”算利息(本案是年利率4.5%)。这可不是罚金,而是对你资金被占用的合理补偿。
- 关键在证据:某甲公司赢在保留了全套证据——采购订单、联络函、付款记录、对账单。这些白纸黑字的东西,比口头承诺管用一万倍!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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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心软,及时固定证据:
- 每次交货、对账都要留书面记录(比如微信确认、签章的联络函、发票)。
- 对方如果写还款计划,一定要求盖公章!像本案中某乙公司的联络函有签章,法院直接采信。口头说“下个月付”等于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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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果断行动:
- 如果对方没按计划付钱(哪怕只拖了一次),别等“下个月”,立刻发书面催款函(保留邮寄记录)。
- 超过15天没回应?马上起诉!拖延越久,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越大。法院强调:权利人必须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过期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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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把利息算进去:
- 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是标配!标准很简单:按当前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LPR)的1.5倍计算(现在大约4%-5%)。
- 别嫌麻烦:本案利息看着不多,但41万本金拖1年就多2万块,这是你应得的“时间补偿”。
最后提醒:买卖合同纠纷胜诉的关键,从来不是“谁嗓门大”,而是“谁证据硬”。供货前签好合同、交货后及时对账、拖欠后快速行动——这才是普通人维权的正确姿势。如果对方玩失踪(像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照样能缺席判决,你反而更容易赢!下次再有人欠你货款,记住:法律不是摆设,该出手时就出手。